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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福建省水利水电施工二级资质证书有效期延续申报注意事项的公告

来源:厅建设处 发布时间:2024-11-18 09:12 点击数:{{pvCoun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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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为做好我省水利水电施工二级资质证书有效期延续核查工作,根据《福建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明确建设工程企业资质证书有效期延续有关事宜的通知》(闽建许[2024]10号)文件要求,现将我省水利水电施工二级资质证书有效期延续申报材料需注意事项公告如下:

  一、技术负责人要求从事工程施工技术管理工作不少于8年,时间按年份累计。需提供能体现其从事工程施工技术管理工作不少于8年的相关材料[材料可参照《技术负责人(或注册建造师)基本情况及业绩表》格式填写,也可以按其他格式提供相关材料,附页上传]。

  二、注册建造师证书信息应在“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https://jzsc.mohurd.gov.cn/)企业资料中可查询。

  三、中级及以上职称人员证书,按照《福建省水利厅关于进一步明确水利行业资质申报材料的通知》(闽水函[2020]432号)要求,需提供官网查询路径或个人职称评审表、职称任职资格文件等材料(材料可附页上传)。

  四、企业(单位)人员及相关信息应在“全国水利建设市场监管平台”(https://scjg.mwr.gov.cn/)录入完整,且企业申报信息应与“全国水利建设市场监管平台”查询信息一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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