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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23年度水土流失综合治理进度
监测现场数据采集服务的市场比选通告

来源:福建省水利厅 发布时间:2023-06-08 17:05 点击数:{{pvCoun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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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服务提供商:

  根据工作安排,福建省水利厅水土保持与科技处拟对2023年度水土流失综合治理进度监测现场数据采集服务以市场比选的方式采购,现请各服务提供商对此项目进行报价,具体事项通告如下:

  一、服务提供商资格要求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22条规定;

  2.拥有AOPA签发的民用无人驾驶航空器系统驾驶员合格证;

  3.熟悉航测等技术,能将各类测量技术应用于水土保持生态护岸、坡耕地、林草等措施实施情况数据的采集;

  4.具有水土流失综合治理项目现场数据采集服务的相关工作经验;

  5.能够按照水利部及我厅工作深度要求响应;

  6.具有履行项目所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报价。

  二、项目内容

  (一)措施抽取。根据各项目实施方案,由厅水土保持与科技处随机抽取各项目需要数据采集的生态水系、坡改梯、造林、补植、封禁等典型水土保持措施。

  (二)数据采集。由技术服务单位采用“四不两直”的方式,按照厅水土保持与科技处抽取的水土保持措施,现场采用无人机航射技术,调查各项水土保持措施的进展情况,形成正射影像。

  (三)形成报告。根据现场调查各项水土保持措施情况,形成数据采集调查报告,用于水土流失治理项目的日常监管与推进。

  (四)成果要求一是形成正射影像比例尺不低于1:2000。二是总数据采集面积不少于90平方公里。三是根据调查的各项水土保持措施的进展情况,形成数据采集调查报告,用于水土流失治理项目的日常监管与推进。

  (五)时间要求。一是现场数据采集时间为2023年11月30日前。二是相关报告交付时间为2023年12月31日前。

  三、报价文件要求

  1.本项目控制价为45万以内,按项目内容提供报价文件;

  2.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法人代表身份证复印件、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

  3.上述资料均需要加盖服务提供商公章,装订成一册、加盖骑缝章,并用信封密封,在信封封口处加盖公章;

  4.不满足以上要求的报价文件视为无效报价文件。

  四、报价文件提交时间与地点

  报价文件应于2023年6月14日18时前送至福州市东大路229号水利水电大厦水土保持与科技处,联系人:肖常生,电话:13774724398。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不予受理。

  五、比选原则

  1.按照有效报价由低到高的顺序推选中标候选人;

  2.经审查不满足以上要求的报价文件视为无效报价文件;

  3.比选中选单位,如遇价格相同的实行抽签法决定;

  4.参加比选单位少于3家,此次比选不成立。

 

  福建省水利厅

  2023年6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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