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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设区市(含平潭综合实验区)水利、发改、自然资源、生态环境、档案部门,平潭综合实验区行政审批局: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全面开展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国办发〔2019〕11号)和《福建省全面开展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实施方案》(闽政办〔2019〕34号),根据福建省水利厅《关于推进全省水利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的贯彻意见》(闽水办〔2018〕38号),结合全省水利工程实际,我们组织编制了省级一般水利工程建设项目审批流程图,现印发你们,请认真执行。
该流程图适用于省级一般水利工程建设项目,不包括大型水利工程、大中型水库工程、特殊及复杂工程。请各地结合各自实际和有关规定,制定本地区水利工程建设项目审批流程图,并报省水利厅备案。
福建省水利厅 福建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福建省自然资源厅 福建省生态环境厅
福建省档案局
2019年8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