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市、县(区)水利局,平潭综合实验区农发局:
日前,水利部就设立农村饮水监督电话和电子邮箱作出了安排部署,请各地认真抓好落实,分级设立农村饮水监督电话和电子邮箱,受理农村饮水工程建设、管理和供水服务方面的投诉和举报。现结合工作实际,通知如下:
一、按分级管理和属地办理的工作机制,以属地为主受理问题投诉并具体办理。我厅接受问题投诉、建立问题清单后移交属地办理,并进行跟踪督办。
二、我厅设立农村饮水监督电话和电子邮箱。监督电话为0591−83709652,接听时间为工作日8:00~12:00、14:30~17:30或15:00~18:00(每年6月1日~9月30日实行夏令时期间)。监督电子邮箱为ysjd@slt.fujian.gov.cn。
三、各市、县(区)农村饮水监督电话、接听时间和受理内容原则上应与我厅保持一致,千人以上供水单位供水服务电话接听时间与供水服务时间一致。各市、县(区)要在2019年7月15日前开通农村饮水监督电话和电子邮箱,并报我厅农村水利水电处备案。同时,对于群众举报的农村饮水重大问题,以及在监督电话、电子邮箱受理过程中发现的工作建议,应及时向我厅农村水利水电处反映。
联系人:陈清飘,电话0591−87930750,邮箱fjnsc@126.com。
附件:1. 水利部办公厅《关于设立农村饮水监督电话和电子邮箱的通知》(办农水函〔2019〕443号)
2.《市、县(区)农村饮水安全监督电话和电子邮箱统计表》
福建省水利厅
2019年4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