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您访问福建省水利厅网站!
当前位置: 首页 > 通知公告
各设区市水利局、平潭综合实验区经发局、厅属各单位:
现将《水利部关于进一步加强水利建设项目安全设施“三同时”的通知》(水安监〔2015〕298号)转发给你们,请按照文件的要求,结合我省推进重大水利工程建设项目,抓好贯彻落实,确保水利工程建设项目安全设施“三同时”制度落实到位。
福建省水利厅安全生产委员会
2015年7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