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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厅党组巡察一组巡察省水利规划院党总支反馈意见整改进展情况的通报

来源:省水利规划院 发布时间:2026-08-17 09:47 点击数:{{pvCoun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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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根据《中共福建省水利厅党组巡察工作领导小组关于印发巡察福建省水利规划院党总支反馈意见的通知》(闽水巡〔2025〕4号)要求,院党总支坚持站在对党负责、对水利规划、项目评审事业负责的高度,按照“坚持问题导向、突出整改落实、推动各项工作、完善制度机制”的原则,对照巡察反馈的4个方面22个问题,深入分析找准症结,举一反三加强整改,细化制定并落实67条整改措施,切实把全面从严治党要求贯彻落实到我院工作各个方面,努力推动巡察成果转化为提升水利规划、项目评审工作的强大动力。截至目前,巡察提出的22个问题基本完成整改,并对2名相关人员进行问责,涉及2名科级干部;其中,批评教育1人、谈话提醒1人。现将整改情况报告通报如下。

  一、组织整改落实情况

  (一)院党总支组织整改落实情况

  院党总支切实承担巡察整改主体责任,将其作为一项严肃的政治任务抓紧抓实。一是强化组织领导,迅速部署推进。第一时间成立由党总支书记任组长的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制定详细方案,构建起“主要领导负总责、班子成员分工抓、责任科室具体办”的整改责任体系。多次召开专题会议,深入学习反馈意见,研判问题根源,系统谋划整改路径。二是坚持问题导向,狠抓整改落实。严格对照反馈问题,逐项制定整改措施,明确责任人与时限,实行清单式管理、项目化推进。领导小组办公室专人跟踪督办,确保整改任务不漏项、不悬空。坚持标本兼治,在解决具体问题的同时,着力查找制度机制层面的短板,推动建立健全长效机制,巩固整改成果。三是注重统筹结合,提升整改实效。自觉将巡察整改与单位中心工作深度融合,以整改促党建、以整改强业务、以整改转作风,努力将整改成效转化为推动水利规划评审事业高质量发展的实际动力,切实履行好政治责任。

  (二)主要负责人组织整改落实情况

  院党总支书记江榕同志坚决扛起整改第一责任人职责,全程紧盯、靠前指挥。一是牵头抓总,全面统筹。亲自部署整改工作,主持制定整改方案,对整改目标、措施、时限进行严格审核把关。主持召开专题会议,研究解决整改中的重点难点问题,确保整改方向不偏、力度不减。二是紧盯过程,严督实导建立并落实“清单化管理、项目化推进”工作机制,对整改任务实行台账式跟踪、销号式管理。定期听取汇报,动态掌握整改进度,对重点难点问题亲自协调、直接督办,坚决防止形式整改、纸面整改。三是率先垂范,攻坚克难。针对历史遗留和复杂棘手问题,主动担当,牵头协调内外资源,凝聚整改合力。通过以上率下、真抓实改,有力推动了各项整改措施落地见效,确保巡察反馈问题件件有落实、事事有回音,扎实做好了巡察“后半篇文章”。

  二、巡察反馈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聚焦贯彻落实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党中央重大决策部署及省委、厅党组工作要求情况,突出对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情况的监督

  1.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存在差距。

  问题1:“第一议题”制度未落实好。2022、2023年,规划院党总支以普通学习代替党总支“第一议题”学习,学习中未结合工作实际提出具体落实措施。

  整改情况:一是于2025年12月11日召开党总支专题会议,集中学习《关于进一步提高党委(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质量的意见》及厅党组《关于印发落实党中央决策部署和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要求工作机制的通知》等相关文件精神,明确“第一议题”的政治优先性与特殊性,杜绝以普通学习代替。进一步规范“第一议题”学习流程,会前紧密结合水利规划评审中心工作精选议题。巡察反馈以来,已规范开展学习,内容覆盖“十六字”治水思路等重要论述,确保了学习的严肃性与计划性。二是班子成员结合分管工作领学解读,提出具体可行的贯彻落实意见,责任明确到人,切实推动执行,形成“学习、部署、落实”的管理闭环。2025年12月学习“系统治理”论述后,梳理出流域规划符合性审查要点3类12项,并已应用于九龙江流域防洪项目评审,推动学习成果直接转化为工作实效。开展“第一议题”学习,2025年12月以来,院党总支组织学习4次,开展研讨2次,交流发言12人次,并结合实际开展研讨并提出贯彻措施。有效推动了党的创新理论入脑入心,营造了学用结合的浓厚氛围。

  问题2:深入贯彻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学习教育方面存在文风不实问题。行文审核把关不严,部分发文中存在文件编号漏号现象,部分党的文件套用行政文件函头,个别发文缺少主送单位。

  整改情况:于2025年12月16日组织召开专题会议,组织办公室及各科室办文人员共计8人,重新深入学习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及其细则,特别是关于“精简文件简报,切实改进文风”的要求。结合具体错例剖析,使干部职工深刻认识到文风问题本质是作风问题,必须从讲政治高度坚决纠正。依据《党政机关公文处理工作条例》,设计并印制了标准化的党总支、行政函头模板,从物理载体上杜绝函头混用,并统一发文字号规则,实现格式标准化。完善“拟稿、审核、校核、签发”的“四道关口”责任闭环,特别是强化办公室对文种、格式、主送单位等要素的专业校验,确保问题文件不出门。对2024年以来印发所有文件进行逐件核查,均符合新规范,未再出现巡察指出的三类问题。下一步将持续严格执行,定期抽查,巩固整改成果。

  问题3:理论学习与水利规划实践融合不深。对习近平总书记“十六字”治水思路学习成果转化延伸不够到位,缺乏对全省水网布局、水资源约束、智慧水利和水旱灾害防御体系的系统性研究,技术经验未固化为地方标准规范,近年来课题申报、科研成果较少,工作特色亮点不多。

  整改情况:院领导班子带头围绕“十六字”治水思路组织2次专题领学研讨,紧密结合“闽西南水资源配置”等重大项目,将宏观治水思路分解为评审工作的具体标尺。通过研讨,明确了将学习成果聚焦于服务省级水网布局、强化水资源刚性约束、智慧水利等5个具体攻关方向,为学用结合提供了清晰的“施工图”。于2026年1月组建“技术审查要点编制小组”,抽调水文、水工、地质等专业技术骨干分别牵头梳理评审中共性问题,展开水利基建项目可研、初设等报告的技术审查要点编制工作。针对水利基建类项目审查要点初稿已完成并上报相关处室待反馈,旨在将个人经验升华为全院统一、可操作的技术指南。后续结合地方标准申报相关要求,谋划将项目审查要点固化为地方标准规范。同时,科研课题《长距离岩石隧洞顶管关键施工技术研究及应用》正在积极准备,2026年按时申报省水利科技奖。在重大项目评审中主动应用学习成果。例如,在近期一批流域系统治理方案审查中,自觉运用“系统治理”理念,统筹分析多目标协同,由院负责审查的《九龙江西溪流域系统治理方案》《大漳溪流域系统治理方案》《闽江流域系统治理方案》等已报送太湖局审查,其中《九龙江西溪流域系统治理方案》已通过太湖局审查。

  2.履行核心职能职责有待强化。

  问题4:履行三定”职能持续弱化。2022年至今仅开展六项规划设计业务,规划、可研以及工程设计等技术性工作量持续萎缩。水利行业乙级设计资质已于2023年12月31日过期失效,无法正常履行设计工作任务。

  整改情况:一是为顺应事业单位分类改革的趋势,着力于在现有政策与职能框架下,将工作重心和优势资源聚焦到水利规划与项目评审这一核心支撑职责上,并向政策法规方面拓展延伸,将服务好行政审批,全力做强做优技术评审,作为履行职能、体现价值的主阵地。明确提出,评审工作是科学决策的“过滤器”、技术优化的“催化器”、政策落地的“监督器”,必须以此高度重新定位并全力做好。二是自2025年11月巡察反馈以来,我院主动作为,高效完成了涵盖流域规划、重大项目可研与初设等关键阶段的各类技术评审27件。在省水网骨干工程等重大项目评审中,直接服务项目决策,以具体业绩证明了技术支撑能力,提前参与闽西南水资源配置工程、龙湘水库、闽江口水资源配置工程等大型水利工程前期工作,为服务“十五五”做好充分准备。三是推动评审从“程序性审查”向“实质性技术赋能”深化。在评审中严格落实“节水优先”“系统治理”等要求,并加强对项目建管模式、数字化管理等“软建设”内容的审查,2025年11月以来已开展现场评估与靠前服务15场次。同时,系统启动技术审查要点编制工作,推动个人经验向标准化审查体系转化。四是鼓励技术人员追踪数字孪生、智慧水利等前沿技术,参与相关规范研讨,并积极为优化行业设计模式建言献策,为更好履行评审职能、适应未来发展创造条件。

  问题5:评审工作仍有提升空间。对基层水利“软建设”等项目谋划、申报、实施的政策指导不足,评审过程过多依赖专家个人经验,未系统梳理各类型水利项目的核心技术指标和审查要点,对评审中发现的技术创新、工艺优化等总结提炼不够,工作整体成效不显。

  整改情况:一是强化规划符合性的审查。立足重大水利项目前期要求,加强与厅有关处室的沟通。及时跟进了解掌握国家发改委、水利部、水规总院等部门出台的水利建设政策性文件精神,丰富了专业技术人员开展项目评审的工具箱。持续关注流域规划、防洪规划、流域系统治理方案、海堤建设方案等编制与批复情况,强化规划符合性的审查,做好项目整装推进的技术指导工作。二是突出对报告“软建设”内容的审查,常态化开展靠前指导服务、项目评估调研,了解基层单位对项目建设期安排、运营维护管理等情况,调研基层水利单位对项目全生命周期责任体系构建情况,判断报告相关内容编制的合理性,2025年11月-2026年2月,已开展现场评估调研、靠前服务15场次,有力推动项目前期工作。三是坚持问题导向,梳理了一批我院在政策把握、专家管理、评审意见把关、专技人员业务提升等方面需要完善的问题,结合工作要求和我省水利建设实际,修订评审工作细则、审查要点、评审意见模板,进一步明确评审责任,不断提升项目组的履职效果。

  3.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不到位。

  问题6:意识形态工作重视不够。未定期在党内通报意识形态领域情况。2021年规划院党总支意识形态专题研究分析不深入,总支委员未对分管领域意识形态工作进行分析。对干部职工思想政治的教育不到位,未开展反邪教宣传。

  整改情况:一是于2025年12月11日院党总支学习意识形态工作相关规定,并召开党总支会议专题研究,清晰界定书记、班子成员、科室负责人等各级责任。明确要求党总支委员定期分析分管科室意识形态情况。2025年12月以来,所有委员均按要求提交了书面分析报告实现了责任的有效传导。二是遵守“半年研判、定期通报”,党总支坚持每半年至少开展1次专题研判,紧密联系水利行业舆情、评审风险与职工思想动态进行深度剖析。在扎实研判基础上,严格执行党内通报制度,已于2025年12月召开党员大会,向全体党员通报了意识形态领域态势、风险点与工作部署,以公开透明方式统一思想、明确方向。三是立即补强教育短板,于2025年12月向全院干部职工滚动播放宣传视频,同时,将反邪教宣传教育作为规定动作,纳入当月学习内容确保全员覆盖。此外,开始探索常态化教育,如在青年理论学习中加入网络安全案例剖析,将网络言行规范纳入日常提醒谈话,推动意识形态教育入脑入心,切实提升全员政治敏锐性和鉴别力。

  问题7:意识形态责任压实不够。第一党支部未开展意识形态专题学习,部分总支委员民主生活会个人检查材料未体现意识形态内容,部分干部提任考察材料未体现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落实情况。

  整改情况:一是责令第一党支部立行立改,于2025年12月集中开展了1次专题学习、1次分析研判和1次专题研究,系统学习相关条例并排查岗位风险。该支部已按要求将情况书面上报党总支,责任“末梢”得到进一步压实。二是党总支书记履行第一责任人职责,亲自对2025年度领导班子民主生活会对照检查材料、述职述廉报告等进行逐一审核。对意识形态履职情况查摆不深、表述不清的材料坚决退回修改,倒逼班子成员将落实意识形态责任情况作为自我检视的必答题,强化政治自觉。三是于2025年12月22日,院党总支针对巡察反馈问题召开会议,立即明确将人选的政治立场、落实意识形态责任制情况等作为动议、考察、讨论决定各环节不可或缺的核心考察内容。在《干部提任考察材料》中设立专门描述,要求进行具体描述和明确评价,将意识形态表现作为后续的干部选拔任用的“首道滤网”和刚性标尺。

  (二)聚焦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突出对“一把手”和领导班子的监督

  1.“两个责任”落实不到位。

  问题8:主体责任落实不够有力。2024年上半年,规划院党总支未专题研究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落实情况。廉政谈话未结合具体岗位特点,未对规范兼职取酬等行为进行重点提醒。

  整改情况:一是针对“2024年上半年未专题研究全面从严治党”的疏漏,于2025年12月11日立即召开党总支专题会议,重温学习《党委(党组)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规定》等相关规定,会议审议了《2025年全面从严治党工作报告》,明确了各方责任。为避免责任虚化,将主体责任落实情况纳入班子成员述职述廉、民主生活会必报内容,并作为干部选拔、评优评先的重要依据。明确要求班子成员在部署业务时必须同步强调廉政要求,定期分析分管科室风险,推动业务工作与党风廉政建设同部署、同落实。做好谈话前的准备工作,根据岗位和人员特点确定谈话重点,向谈话人点明风险,提出履职尽责与廉洁要求。院长与分管领导、分管领导与科室负责人、党支部书记与党员等开展廉政谈话30人次,覆盖重点岗位工作人员。于2025年12月立即制定并印发《关于进一步规范在职干部参与评审等活动的通知》,明确范围、流程与台账管理要求,建立“事前审批、事中报备、事后汇总”的全流程管控机制。目前全院干部职工均已执行此项规定,相关审批报备运转正常,有效堵塞了管理漏洞。

  问题9:监督机制有缺陷。规划院党总支纪检委员兼任第一党支部书记,影响监督工作的独立性和有效性。

  整改情况:院党总支换届事宜已上报厅直属机关党委会研究,并提请厅党组会议审议通过,在新一届总支委员分工中,明确第一党支部书记不得兼任院党总支纪检委员。

  问题10:廉政防控存在盲区。岗位廉政风险点排查覆盖范围不全,防控措施不够具体。

  整改情况:一是修改完善了院《岗位廉政风险点》,结合院现状情况,对岗位环节进行梳理,修改了风险等级,完善了防控措施。二是以排查出的风险点为基础,修改完善《岗位廉政风险防控制度》《廉政承诺书》,制定《关于加强廉政建设的规定》,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廉政工作的通知》,对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的防控要求作出具体、可操作的规定,将抽象责任转化为具体行为规范。三是将新修订的各项制度纳入日常监督和廉政教育内容,确保制度刚性执行。下一步,将持续动态更新风险清单与防控措施,并将其与理论学习、意识形态等工作深度融合,定期开展评估检查,着力构建“排查、评估、预警、防控、整改”一体化的长效廉政风险防控机制。

  2.内部控制制度有漏洞。

  问题11:内控管理制度不严实。规划院2022年3月制定的新版内控管理制度缺项目建设验收等条文,未对招标采购的流程作明确规定。

  整改情况:一是依据上级最新规定,于2026年1月对院内控制度进行系统梳理,重点修订了《福建省水利规划院采购管理暂行办法》,参照资产管理规定补充了项目建设验收程序,并对公开招标、邀请招标、竞争谈判、询价等形式招标流程予以明确,于2026年2月正式印发,从制度源头弥补了缺失。二是根据人员变动情况,同步调整了院采购领导小组,进一步明确了采购工作的程序、职责与分工,强化了组织保障。三是2026年2月,以科室为单位组织全体干部职工学习新修订的制度,提升内控意识。

  问题12:采购办法与上级规定不一致。规划院2022年3月制定的新版内控管理制度中,对“网上超市”品目范围以外可采取市场直购的金额限额(5万以下)超出省水利厅2023年出台的政府采购管理办法规定金额限额(3万元)。

  整改情况:一是依据《福建省水利厅政府采购管理办法(试行)》第二十二条的明确规定,我院在2026年1月修订并印发了《福建省水利规划院采购管理暂行办法》,将“网上超市”品目外的市场直购金额限额,从原5万元以下严格下调至3万元以下,确保内部规定符合上级要求。二是于2026年1月4日,组织内控管理领导小组成员、办公室及相关经办人员,集中学习上级最新采购管理办法,重点解读采购方式、金额标准与审批流程,切实提升相关人员的政策理解力和制度执行力。

  问题13:个别项目采购过程不规范。2023年度项目评审后勤服务合同项目,对招标过程管控不严,采购记录均为打印件,未按规定进行相应的签名;对合同内的重点内容审核不严,签订的合同内容与招标文件不一致。

  整改情况:一是对2023年度后勤服务合同项目,立即补全了所有采购记录的必要签名手续,采购记录按原件存档并签字确认。二是建立从经办、科室、办公室到分管领导、主要领导的逐级会签审核机制,要求经办人必须逐条核对合同与招标文件核心内容的一致性,严把合同关。三是对院内自行采购项目,明确从招标文件制定到验收付款的全过程监督要求,确保每个环节合规操作。四是对个别项目采购过程不规范问题,负有直接责任的相关人员,予以谈话提醒。

  问题14:固定资产管理不到位。2024年固定资产盘点表缺少监盘人及盘点人等相关人员签字,未注明资产具体存放地点,且未体现与账面数量进行核对的记录。2022年关闭后的食堂部分固定资产,长期闲置没有盘活。

  整改情况:一是对2024年固定资产盘点表立即进行核查,补充了盘点人、监盘人签字,并注明资产具体存放地点,由财务人员完成账实核对并签字确认,确保账实相符、手续完备。二是已对将空调等资产盘活,统筹调整至办公室使用。针对食堂灶具、餐具等专用物资,经逐一征询社区长者食堂、厅机关食堂及厅属单位食堂意见,各方均反馈暂无接收需求。三是对固定资产管理不到位问题,负有分管责任的相关人员,予以批评教育。

  (三)聚焦基层党组织建设情况,突出对领导班子和干部人才队伍建设、选人用人和党建工作的监督

  问题15:党建责任压得不紧。规划院党总支抓党建存在“重部署、轻问效”现象,未定期研究党建工作落实情况,未对所辖2个党支部书记进行年度述职评议考核。第一党支部支委会每年底未听取所辖3个党小组工作落实情况,未发挥带头表率作用,2024年支委会部分会议签到存在记录人代签现象。

  整改情况:一是于2025年12月11日召开党总支(扩大)会议,组织党总支委员、支部委员专题学习省直机关工委关于党建责任清单与分类建设的文件。通过学习,清晰界定了从党总支到党小组的“三级五岗”责任,为精准履责、从严问效提供了制度依据。二是针对“未对党支部书记进行年度述职评议考核”的问题,立行立改,严格按照程序组织召开了2025年度党支部书记述职评议考核大会。两位党支部书记就抓党建工作进行现场述职,接受党总支考评和党员评议,实现了压力的有效传导。三是针对“支部未听取党小组工作汇报”的问题,责令第一党支部立即整改。2026年1月22日,3个党小组的组长在党员大会上逐一汇报了年度工作情况,支部委员会进行了点评,形成了支部抓小组、小组抓党员的责任闭环,解决了“上热下冷”问题。四是对“支委会会议签到存在代签”问题“零容忍”,全面执行本人现场签到、指定专人现场核签。自整改以来,所有支委会会议记录均符合规范,以会风促作风,切实提升了党内政治生活的严肃性。

  2.党建工作质效不高。

  问题16:组织程序执行不严谨。2021年底党总支换届选举候选人预备人选公示时间仅3天。2024年第一支部委员会选举书记,未在会上表决通过选举办法。

  整改情况:一是于2025年12月24日召开专题会议,组织总支委员、支部委员等专兼职党务干部,重新深入学习《中国共产党党和国家机关基层组织工作条例》《中国共产党支部工作条例(试行)》及上级编发的规范化工作手册,重点研学换届选举、发展党员等关键环节的程序要求,从思想根源上纠偏。二是针对即将到来的院党总支换届工作,严格对照条例规定,细化换届工作方案、流程与时间表,对候选人公示、选举办法表决等所有环节实行清单化管理、逐项核对,确保每一个步骤都合规合矩,坚决杜绝简化程序、缩短时限等问题再次发生。所需上报材料《中共福建省水利规划院总支部委员会关于省水利规划院第二党支部换届选举的请示》《中共福建省水利规划院总支部委员会关于省水利规划院第二党支部委员会委员候选人预备人选的请示》均按要求完成上报。

  问题17:民主评议党员不严肃。2023年度民主评议党员中,第一党支部个别党员票数较低,最终仍评为“优秀”。

  整改情况:一是于2025年12月24日组织党务干部专题学习《中国共产党党员教育管理工作条例》等党内法规,明确评议标准和纪律要求,从思想上纠偏。二是认真组织开展民主评议党员工作,在2025年度民主评议党员工作中,严格执行“个人自评、党员互评、民主测评、组织评定”全流程,杜绝简化步骤,确保程序刚性。三是民主评议党员环节,将民主测评票数作为参考依据,并结合党员年度现实表现、作用发挥等情况进行综合研判,集体讨论决定。最终评定出优秀党员9名,并进行公示。

  问题18:发展党员工作不重视。截至目前,院在职党员31名,占在职干部的55%。2022年以来,院党总支未制定党员发展计划,对新进非党员年轻干部,未能积极引导向党组织靠拢。

  整改情况:一是制定党员发展计划,第一时间开展非党员年轻干部摸排工作,建立人员信息库。二是指定党员骨干与新进非党员年轻干部结对,针对性开展谈心谈话,常态化进行政策宣讲,于2025年12月开展青年学习宣讲活动,选送优秀青年干部参加“水之初”青年讲堂,进一步提升青年队伍对党的认同感、归属感。三是积极以团员推优的形式,选送培养优秀的青年干部。

  3.干部人才队伍建设措施乏力。

  问题19:干部人才培养谋划不够。近年来,专业技术人员以承担水利项目评审工作为主,较少开展编制地方性水利技术规范等工作,专业技术人员锻炼途径不多,人才成长较慢。

  整改情况:一是依托评审中发现的共性问题和技术需求确立研究方向,目前,团队已启动水利基建项目多类别技术审查要点的编制工作,将评审经验转化为可复用的地方标准,为技术人员提供了更高层次的锻炼平台。修订考核评价与激励制度,明确规定将参与技术规范编制、承担科研课题、产出创新成果的工作实绩和贡献度,作为专业技术人才在职称评审、岗位晋升、评优评先时的核心依据和优先条件,旨在激发技术人员从“完成项目”向“研究项目”、“输出成果”转变的内在动力,推动破解“干多干少一个样”的困局。三是有计划地为中青年干部铺路子、压担子。自2025年以来,在安排评审项目、科研课题时,均结合其专业特长,将其合理分配至项目组并承担具体任务。此举既确保了“人尽其才”,更在实战中夯实了其工作业绩,为职称评聘积累了硬核材料,也为我院及上级专家库储备了后备力量,初步形成了人才辈出的良性生态。

  问题20:干部队伍活力不足。中层干部老龄化,仅有1名40岁以下年轻干部。职称评聘矛盾突出,有2人待聘教授级高工岗位,有8人待聘高级工程师岗位。奖优罚劣措施不足,存在“忙闲不均”的现象,干事创业积极性不够。

  整改情况:一是针对中层干部老龄化和年轻干部断层问题,紧抓近期多名中层干部到龄退休的契机,在干部选拔中严格落实相关规定,同等条件下优先考虑优秀年轻干部,为管理层注入新生力量。同时,构建后备梯队,有计划地选派年轻干部参与重大项目和一线实践,建立对新入职年轻干部“选、育、用”机制,做好传帮带工作,将优秀年轻人才纳入重点培养,为“能上”提供源头活水。直面“2人待聘教授级高工、8人待聘高工”的突出矛盾,双管齐下。一方面,积极向上级主管部门反映实际情况,争取政策支持与岗位资源。另一方面,内部强化业绩导向,修订评价标准,将承担核心评审任务、参与规范编制、取得科研成果等作为聘用的重要依据,树立“以实绩论英雄”的鲜明导向,激励专业技术人员提升核心竞争力。强化结果运用,结合不同岗位职责进行考核,将考核结果与绩效分配、职称评聘、岗位晋升等直接挂钩。对考核落后或表现不佳者,明确将采取谈话提醒、岗位调整等措施,形成“奖优罚劣”的明确预期。建立AB角补位与内部工作统筹机制,培养“一岗多能”的复合型人才。针对阶段性任务高峰,由院领导班子统一协调,动态调整人员力量,集中攻坚,力求实现工作量的相对均衡与人力资源的高效利用。

  问题21:干部档案和人事工作资料管理不规范。部分干部补充花名册、干部考核奖惩、工资审批表、聘用文件等未及时分类归档,对新进人员档案审核不及时。部分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纪实表签字不完整、考察组意见未填写。部分专业技术岗位竞聘申请表审核意见未填写。

  整改情况:一是于2025年12月集中开展档案专项整理,对积存的干部补充花名册、考核奖惩、工资审批等资料全部收集,严格按“一人一档”“一事一卷”标准分类归档完毕。对新进人员档案,建立了“接收即审核”机制,杜绝新的积压。二是对巡察指出的干部选拔任用纪实表签字不全、考察意见未填,以及专业技术岗位竞聘申请表审核意见缺失等问题,逐一核对,于2025年12月全部补充完整,确保每份人事工作材料要素齐全、手续完备。三是为从根源上防止问题复发,于2025年12月8日组织经办人员专题学习《干部人事档案工作条例》等法规,并选派人员参加上级部门业务培训,全面提升人事档案工作的规范化和专业化水平,建立长效管理机制。

  (四)聚焦落实巡视巡察整改和成果运用情况,突出对履行整改责任的监督

  问题22:2021年内部审计指出5个方面11个问题、巡察指出3个方面13个问题,以及2024年纠治“四风”专项督查指出7项问题,虽已完成整改,但有的问题整改成效不明显,如:履行“三定”职能弱化、干部队伍建设薄弱等问题未能有效解决,文风不实等问题存在边改边冒现象。

  整改情况:一是于2025年12月11日召开党总支专题会议,深入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巡视工作的重要论述及《中国共产党巡视工作条例》,从政治高度重新审视整改工作。会议明确,整改是严肃的政治任务,建立了“书记主抓、班子成员分工负责、办公室跟踪督导”的责任闭环,将整改成效纳入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年度考核,确保真认账、真反思、真负责。针对“履行‘三定’职能弱化”这一问题,变被动为主动,以强化技术评审主业为核心抓手。自2025年11月以来,高效完成技术评审27件,在服务决策中体现价值。同时,着力推动评审经验向标准转化,于2026年1月组建技术审查要点编制小组,系统总结评审中共性问题,目前已完成可研、初设等多类报告审查要点初稿并报审,旨在将个人经验固化为可复制、可操作的技术规范,从根本上夯实技术支撑职能。针对干部队伍建设薄弱、活力不足等长期问题,着力构建“业绩导向、奖惩分明”的机制。重点将承担核心评审任务、参与规范、地标编制、取得科研成果等实绩,与职称评聘、岗位晋升、评优评先刚性挂钩,树立“能者上、优者奖、庸者下”的鲜明导向,激发内生动力。印制标准化函头模板,并严格执行“四道关口”审核。经对2024年以来印发的文件进行自查。同时,将岗位职责清单化、内部管理流程化,通过强化日常监督和过程管控,确保整改成效持久巩固。

  三、下一步计划

  我院将以此次巡察整改为新的起点,坚持问题导向、目标导向、结果导向,持续用力、久久为功,切实做好巡察“后半篇文章”,将整改成效切实转化为推动水利评审工作高质量发展的强大动力。

  (一)持续深化理论武装,筑牢思想根基。将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特别是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治水的重要论述作为长期政治任务,与巩固巡察整改成果深度融合。通过完善并严格执行“第一议题”、党总支学习、“三会一课”等制度,制定系统学习计划,引导干部职工深学细悟党的创新理论、政策法规和业务知识。着力强化学习成果转化,紧密围绕省级水网建设、水资源刚性约束、智慧水利等重大课题,将学习研讨成果不断转化为指导规划评审、优化技术标准、破解业务难题的具体思路和举措,以理论上的清醒和政治上的坚定保障评审工作的正确方向。

  (二)持续压实主体责任,巩固整改成效。始终坚持和加强党的全面领导,坚决扛牢巡察整改主体责任。院党总支书记将严格履行第一责任人职责,班子成员认真落实“一岗双责”,对已完成的整改事项定期组织“回头看”,评估成效,排查反弹风险;对需长期坚持的任务,纳入日常监督,健全常态化排查和动态化整改机制。重点聚焦评审廉政风险防控、干部队伍活力提升、制度执行力等关键环节,将整改压力持续传导至每个科室、每个岗位,推动全体干部职工从“被动整改”转向“主动对标”,自觉在日常工作中落实整改要求,不断拓展和深化整改成果。

  (三)持续强化支撑保障,提升履职效能。紧紧围绕水利项目评审核心职能,将整改中建立的机制、形成的规范、取得的经验,系统性地转化为提升履职能力的支撑保障。一是健全制度体系,加快将技术审查要点编制等成果固化为标准规范,完善覆盖评审全流程、各环节的制度,推进评审工作标准化、精细化。二是建强人才队伍,以精准化考核和激励机制为抓手,畅通专业技术人员成长通道,通过加强培训、实战练兵、轮岗交流,着力培养政治强、业务精、作风硬的复合型评审人才。三是优化运行机制,持续改进内部管理流程,强化技术、流程和质量管控,有效破解评审工作中的难点堵点,全面提升技术支撑能力和服务保障水平,以高质量的评审工作实绩检验巡察整改的最终成效,更好服务全省水利高质量发展大局。

  中共福建省水利规划院总支部委员会  

  2026年08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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