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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税务总局福建省税务局与省水利厅签订水资源税征管协作框架协议

来源:厅水资源管理处 发布时间:2026-03-26 10:37 点击数:{{pvCoun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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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月24日,国家税务总局福建省税务局与省水利厅在福州签署《水资源税征管协作框架协议》,进一步深化部门协作,巩固拓展水资源税改革成果,促进水资源节约集约高效利用。国家税务总局福建省税务局党委书记、局长杨勇,省水利厅厅长叶敏出席签署仪式并致辞。

  此次框架协议的签署,是我省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十六字”治水思路、践行“节水优先”方针、落实水资源费改税改革部署、深化财税与水利协同治理的重要举措,标志着水利部门与税务部门的合作迈入了制度化、常态化、精细化的新阶段。根据协议,省税务局与省水利厅将进一步强化信息共享、制度共建、联合监管,指导各地水利部门与同级税务机关做好衔接,让税收杠杆真正发挥调节作用,推动水资源节约集约利用与绿色转型,为高质量发展筑牢绿色水安全屏障。

  国家税务总局福建省税务局党委委员、副局长王志荣、省水利厅党组成员、副厅长吴深生,代表两部门签署框架协议。两部门有关处室负责同志参加签署仪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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