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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厅党组巡察工作统一部署,2024年3月25日至4月25日,厅党组巡察二组对我站党支部开展了巡察。2024年7月12日,厅党组巡察二组向我支部反馈了巡察意见,指出了四个方面13个问题29个整改项,提出了3条意见建议;未涉及移交信访反映件。我站党支部针对反馈的四个方面13个问题29个整改项制定了整改措施80条。截至2024年9月底,已全部完成13个反馈问题29个整改项的整改落实。现将整改落实情况通报如下:
一、强化政治担当,坚决履行巡察整改政治责任
站党支部坚持把抓好巡察整改作为树牢“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的“试金石”,对厅党组巡察二组反馈的意见,诚恳接受,照单全收,深刻反思,坚决整改。对存在的问题做到不遮掩、不回避,不折不扣落实各项整改任务,扎实做好巡察整改“后半篇”文章。
一是提高站位,强化组织领导。压实巡察整改主体责任,落实党支部书记抓整改的“第一责任”和班子成员“一岗双责”,成立了以站党支部书记、站长为组长,班子成员为副组长,各科室负责人为成员的巡察整改工作小组。先后开展22场次巡察整改相关会议,研究巡察整改方案及整改过程中的重点难点问题,为高质量完成整改任务打下基础。
二是明确目标,责任到岗到人。针对巡察反馈中提出的问题,坚持问题导向,突出整改重点。对反馈问题和意见建议进行逐项梳理,围绕4个方面13个问题29个整改项,站党支部研究制定了《中共福建省水土保持工作站支部委员会关于厅党组巡察二组反馈意见整改落实方案》,制定了80条整改落实措施,逐一确定了整改责任领导、责任科室、整改任务、责任人和整改时限。
三是以上率下,层层传导压力。巡察反馈后,站党支部书记认真履行整改“第一责任人”职责,召开党员大会对巡察整改工作进行动员部署,进一步统一思想认识,认真抓好巡察反馈问题的整改落实。班子成员按照“一岗双责”要求,切实加强对分管科室和单位整改工作的指导把关,跟踪整改进展情况,协调解决整改遇到的困难和问题。落实问题销号制度,做到整改完成一件,及时销号一件。经过三个月的集中整改,现已全部完成13个反馈问题29个整改项的整改落实。
四是查缺补漏,完善长效机制。在抓好集中整改的同时,坚持举一反三,深刻反思、认真剖析问题产生的深层次原因,找准体制机制上的“症结”,一边整改,一边建章立制,扎紧制度“笼子”,先后制定或修订完善了《“三重一大”集体决策制度》《理论学习制度》等14项制度规定。通过建章立制让每一项工作有章可循、规范有序,扎紧织密了制度篱笆,形成了一批群众看得见、摸得着的整改成果。
二、巡察反馈问题的整改进展情况
(一)聚焦贯彻落实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党中央重大决策部署及省委、厅党组工作要求方面
1.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二十大精神不够深入。
(1)第一议题制度落实不到位。
整改情况:一是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聚焦政治建设这个党的根本性建设,坚定不移把贯彻落实党中央决策部署和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精神作为党组织会议的“第一议题”,认真执行《落实党中央决策部署和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要求工作机制》,持续不断用党的创新理论凝心聚魂。截至2024年9月底,组织理论学习19次。二是坚持立整立改。2023年1月11日,根据厅党组主体责任检查反馈要求,制定《中共福建省水土保持工作站支部委员会学习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实施方案》。2023年9月22日召开党员大会,结合9月份党员干部理论学习时机,组织党的二十大精神青年宣讲实践活动。2024年7月30日,结合巡察整改专题学习时机,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引导党员、干部在推进水土保持工作中打头阵、当先锋。三是2024年4月25日召开支委会,制定和完善了《中共福建省水土保持工作站支部委员会2024年度理论学习计划》和《中共福建省水土保持工作站支部委员会2024年度党建工作计划》,将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和青年宣讲实践活动纳入党建和理论学习计划,引导党员干部全面学、深入学、系统学,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坚决做到“两个维护”。四是2024年7月24日召开支委会,修订《中共福建省水土保持工作站支部委员会理论学习制度》(2024年版),确保理论学习制度落到实处。
(2)主题教育学习研讨不够全面。
整改情况:一是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聚焦政治建设这个党的根本性建设,坚定不移把贯彻落实党中央决策部署和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精神作为党组织会议的“第一议题”,认真执行《落实党中央决策部署和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要求工作机制》,持续不断用党的创新理论凝心聚魂。截至2024年9月底,组织理论学习19次。二是扎实开展研讨交流活动。2024年4月15日召开党员大会,传达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在北京河北考察灾后恢复重建工作时的重要讲话精神的通知,并开展讨论交流,引导党员干部不忘初心、扎实工作,发挥党员先锋模范作用,真心实意为人民造福。三是2024年8月9日召开巡察整改专题组织生活会,站党支部书记在组织生活会上作自我检讨。
2.贯彻落实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不够有力。
(3)推动工作力度不够。
整改情况:一是2024年7月30日采取党员大会形式,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治水重要论述和对福建工作的重要讲话重要批示精神以及中办国办《关于加强新时代水土保持工作的意见》和省委办省政府办《关于加强新时代水土保持工作的若干措施》精神,引导党员干部自觉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党中央决策部署和省委工作要求上来。二是加大协同监管力度,2024年4月-9月,联合省高速公路建设总指挥部对福州机场第二高速公路工程、泉南高速公路改扩建新增清流县桐坑互通及连接线工程等9个高速公路项目开展检查,联合国网福建省电力公司对福建长泰特-五峰500千伏线路工程等4个电力项目开展检查,并于2024年9月与省高速建设总指挥部、国网福建电力公司签订水土保持监管工作共建协议,形成监管合力。
(4)工作方式方法较单一。
整改情况:一是2024年7月15日采取站务会的形式,学习水利部办公厅《关于印发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监督管理办法的通知》《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方案管理办法》(水利部令第53号),进一步掌握上级有关工作要求。二是丰富监管方式,采取以现场检查为主、视频检查、书面检查配合等多种方式开展生产建设项目监督检查。截至2024年9月底,开展视频检查3个,书面检查3个,现场检查27个。三是强化闽执法平台、全国水土保持监督管理系统的应用,及时将各种检查信息上传平台。截至2024年9月底,上传30个项目的监督检查信息。
(5)监管不全面。
整改情况:一是2024年7月30日采取党员大会形式,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治水重要论述和对福建工作的重要讲话重要批示精神以及中办国办《关于加强新时代水土保持工作的意见》和省委办省政府办《关于加强新时代水土保持工作的若干措施》精神,引导党员干部自觉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党中央决策部署和省委工作要求上来。二是加大承诺制项目监管力度,截至2024年9月底,将23个承诺制管理项目全部建库管理。三是组织开展承诺制项目的监督检查,2024年7月-9月,分别对榕城监狱扩建项目一期工程、福建医科大学旗山校区22号23号学生公寓楼等4个承诺制项目开展检查,提高承诺制项目的监督检查覆盖面。
3.防范化解风险隐患意识不强。
(6)内部控制经济活动风险评估不到位,流于形式,对相关制度在实施中的管理漏洞未做深入剖析。
整改情况:一是2024年7月31日采取站务会形式,组织干部职工学习《行政事业单位内部控制规范(试行)》,提升有关人员对相关政策制度的理解,提升管理能力与水平。二是坚持立整立改,2024年4月23日完成2024年度内部控制经济活动风险评估工作,对实施过程中存在的突出问题、管理漏洞和薄弱环节深入剖析。三是2024年9月10日召开支委会,修订合同管理制度、预算管理制度、票据管理制度、采购管理制度、资产管理制度等经济活动相关内部控制制度,确保制度的有效性。
(7)未落实信息公开工作要求。
整改情况:一是2024年7月15日采取站务会形式,组织学习水利部办公厅《关于印发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监督管理办法的通知》精神,进一步明确任务要求。二是做好公开平台的信息录入工作,及时将监督检查信息录入闽执法平台和全国水土保持监督管理系统。截至2024年9月底,上传30个项目的监督检查信息。
4.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落实有差距。
(8)对意识形态工作的重要性认识不足。
整改情况:一是2024年7月30日采取党员大会形式,组织党员干部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意识形态工作的重要论述精神,增强意识形态工作责任感紧迫感。二是落实《中共福建省水土保持工作站支部委员会意识形态工作制度》(2021年版),明确落实年度至少1次专题学习、1次综合分析研判、2次专题研究以及半年报告和年度报告的意识形态工作有关要求,并于2024年7月3日向厅党组书面报告党支部上半年意识形态分析研判情况报告,不折不扣把意识形态工作责任落到实处。三是2024年5月13日召开党员大会,由党支部书记开展意识形态党课教育,强化意识形态教育管理。四是规范意识形态工作落实内容。在2024年8月9日巡察整改专题组织生活会中,将意识形态工作内容纳入支部班子、班子成员个人查摆材料中。下阶段,将意识形态工作内容纳入支部班子及班子成员年度述职报告中,确保意识形态工作落实到位。五是2024年8月9日召开巡察整改专题组织生活会,支部书记和班子成员在会上作自我检讨。
(9)特色宣传开展较少。
整改情况:一是2024年7月12日巡察通报会后,党支部按照反馈有关要求,对2023年以来的宣传报道工作进行梳理,并进一步加强宣传报道工作。2023年度,在中国水利报、人民网、东南网、中国网、中国青年网等媒体刊发新闻报道10篇,在厅网刊发宣传报道23篇。截至9月底,2024年度在厅网刊发宣传报道11篇,刊载“每周一识”30篇;在中国网、水利部网站刊载宣传报道2篇。加强党建宣传阵地建设,制作党纪学习教育、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展板各1块。二是结合主题党日活动开展特色宣传。2024年7月19日,联合福州市水利局机关第二党支部、仓山区农业农村局机关党支部,赴福建监狱警示教育中心基地和榕城监狱扩建项目一期开展“学习党纪受教育 提振精神建新功”主题党日活动,推进省市县“三级联创”,相关活动在厅网刊发。
(二)聚焦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方面
5.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不够扎实。
(10)落实会议制度不严格。
整改情况:一是2024年7月30日采取党员大会形式,认真学习领会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党的建设的重要思想,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严肃党内政治生活的重要讲话和重要指示批示精神以及《关于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中国共产党支部工作条例》等内容,进一步弄清党员大会、支委会、工作例会的会议程序,引导党员干部深刻认识严肃党内政治生活的重大意义,推进党支部领导班子切实担负起管党治党的政治责任,全面提升党支部组织力和规范化水平。二是2024年7月30日采取党员大会形式召开巡察整改专题学习会,组织党员干部认真学习《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省水利厅《干部人事工作文件汇编》等干部职级晋升有关规定,提升人事工作水平和综合能力素质。三是2024年5月13日召开支委会,修订了《中共福建省水土保持工作站支部委员会“三重一大”集体决策制度》(2024年版),进一步规范干部职级晋升工作。
(11)党建带“三建”作用发挥不够。
整改情况:一是发挥党建带“三建”作用,加强党支部对工青妇工作的指导,坚持做到年初有部署、半年有分析、年终有总结。分别于2024年4月12日召开支委会,研究部署年度工青妇工作;2024年7月3日召开支委会,研究分析上半年工青妇工作开展情况;同时,将工青妇工作纳入党建工作报告中进行专题总结。二是落实青年理论学习制度,党支部加强对青年理论学习的指导。截至2024年9月底,青年理论学习开展6次,组织青年理论宣讲1次,青年干部参加支部组织的各类研讨交流8次。
6.党风廉政建设不够实。
(12)廉政风险防控管理还不够到位。
整改情况:一是2024年7月30日采取党员大会形式,深入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党的建设的重要思想和关于党的自我革命的重要思想,认真贯彻落实二十届中央纪委三次全会、中央八项规定和省纪委十一届四次全会精神,落实《关于建立领导干部应知应会党内法规和国家法律清单制度的意见》,组织学习省纪委监委《关于规范政商交往行为推动全面构建亲清政商关系的意见》,引导党员干部知纪法、明界限、守底线,规范政商交往行为。二是2024年8月20日召开支委会,修订《岗位廉政风险防控管理工作制度》,2024年8月29日召开支委会,制定岗位廉政风险防控手册,更新修正岗位廉政风险防控表,进一步提升重点岗位廉政风险防范能力。三是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要求,开展廉政党课和警示教育,于2024年7月30日采取召开党员大会形式开展廉政党课,于2024年5月17日、5月22日、9月14日采取召开党员大会形式开展警示教育,于2024年7月19日赴福建监狱警示教育中心基地和榕城监狱扩建项目一期开展“学习党纪受教育 提振精神建新功”主题党日活动,进行现场警示教育。截至2024年9月底,开展廉政党课1次,警示教育4次。
(13)廉政谈话缺乏针对性。
整改情况:一是2024年7月30日采取党员大会形式,深入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党的建设的重要思想和关于党的自我革命的重要思想,认真贯彻落实二十届中央纪委三次全会、中央八项规定和省纪委十一届四次全会精神,落实《关于建立领导干部应知应会党内法规和国家法律清单制度的意见》,组织学习省纪委监委《关于规范政商交往行为推动全面构建亲清政商关系的意见》,引导党员干部知纪法、明界限、守底线,规范政商交往行为。二是以学习贯彻新修订的《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为契机,分别于2024年5月16日、5月23日、5月24日、6月17日召开党员大会,围绕“六个专题”组织开展研讨交流,教育引导党员干部自觉学纪知纪明纪守纪。三是结合谈话对象的岗位特点和廉政风险点有针对性地制定谈话提纲,并于2024年7月30日采取党员大会形式开展2024年度下半年廉政谈话,切实增强党员干部的纪律意识和法纪观念。四是落实年度廉政教育和警示教育制度,针对岗位风险和具体职能定期开展廉政谈话,于2024年4月29日采取召开党员大会形式,传达学习关于加强2024年“五一”、端午期间廉政工作的通知,开展节前廉政谈话提醒;于2024年7月30日采取召开党员大会形式开展廉政党课;于2024年5月17日、5月22日、9月14日采取召开党员大会形式开展警示教育,教育引导党员干部学纪知纪明纪守纪;于2024年7月19日赴福建监狱警示教育中心基地和榕城监狱扩建项目一期开展“学习党纪受教育 提振精神建新功”主题党日活动,进行现场警示教育。截至2024年9月底,开展廉政党课1次,警示教育4次。
(14)廉洁文化建设特色不够明显。
整改情况:一是2024年7月30日采取党员大会形式,深入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党的建设的重要思想和关于党的自我革命的重要思想,认真贯彻落实二十届中央纪委三次全会、中央八项规定和省纪委十一届四次全会精神,落实《关于建立领导干部应知应会党内法规和国家法律清单制度的意见》,组织学习省纪委监委《关于规范政商交往行为推动全面构建亲清政商关系的意见》,引导党员干部知纪法、明界限、守底线,规范政商交往行为。二是结合党日学习教育和水土保持行业特点,于2024年5月22日采取党员大会形式,组织学习全国水利行业和福建省水利行业违规违纪典型案例汇编,教育引导党员干部明法纪、知底线。三是在水土保持日常跟踪检查和水土保持方案评审中,明确廉政要求,组织专家签订廉政承诺书,把廉洁文化浸润于开展水土保持工作全过程。2024年8月29日召开支委会,修订《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方案技术评审管理内控制度》,对水保方案评审明确廉政要求。截至9月底,2024年度印发评审通知45份、检查函27份,组织评审专家签订承诺书225份。
7.预算管理不科学。
(15)预算编制不够精准。
整改情况:一是2024年7月31日采取站务会形式,组织干部职工学习《事业单位财务规则》、《福建省水利厅事业单位财务管理办法》等预算管理要求,进一步加强单位预算管理相关人员的工作能力与水平。二是2024年8月20日完成2025年度预算编制工作,结合2024年度预算执行情况,测算当年结转结余资金并依规编入次年预算,提高预算编制精准度。三是2024年9月10日召开支委会,修订完善预算管理制度,进一步细化预算编制的相关要求。
(16)预算执行率偏低。
整改情况:一是2024年7月31日采取站务会形式,组织学习干部职工学习《事业单位财务规则》《福建省水利厅事业单位财务管理办法》等预算管理要求,进一步加强单位预算管理相关人员的工作能力与水平。二是有序推进2024年预算执行工作和预算绩效评价工作。同时结合2024年度预算执行情况,测算当年结转结余资金并依规编入2025年度预算,于2024年8月20日完成2025年度预算编制工作。截至2024年9月底,2024年度预算执行率为73.41%,政府采购率为55.60%。下步,将结合月例会定期分析预算执行情况,落实预算执行责任,提高预算执行率。三是2024年9月10日召开支委会,修订完善了预算管理制度,进一步细化预算执行的相关要求,加大预算执行监督及管理力度,做到事前防范、事中控制、事后监督,建立保障预算执行率的长效机制。
8.制度建设存在盲点。
(17)制度制定不完整。
整改情况:一是2024年7月31日采取站务会形式,组织干部职工学习《行政事业单位内部控制规范(试行)》,提升有关人员对相关政策制度的理解,提升管理能力与水平。二是2024年9月10日召开支委会,补充制定水土保持设施验收核查工作制度、考勤管理工作制度及政府采购内部管理流程图,提升制度的完整性。
(18)制度条款不严谨。
整改情况:一是2024年7月31日采取站务会形式,组织干部职工学习《行政事业单位内部控制规范(试行)》,提升有关人员对相关政策制度的理解,提升管理能力与水平。二是2024年9月10日召开支委会,修订完善资产管理制度,明确电子废弃物回收处理时限等关键节点。
(19)制度执行不严格。
整改情况:一是2024年7月31日采取站务会形式,组织干部职工学习《行政事业单位内部控制规范(试行)》,提升有关人员对相关政策制度的理解,提升管理能力与水平。二是2024年9月10日召开支委会,修订完善车辆使用管理规定,明确公务用车公示的有关要求,将细化后的公务用车时间、事由、地点、里程、油耗、费用等信息按规定进行公示。
(三)聚焦基层党组织和党员队伍建设方面
9.党建工作不够扎实。
(20)执行民主集中制有偏差。
整改情况:一是2024年7月30日采取党员大会形式,学习习近平关于民主集中制重要论述和《中国共产党章程》,确保班子成员在研究工作时意见交换更加充分、深入。二是自2024年7月12日巡察通报会后,党支部按照《中共福建省水利厅直属机关委员会关于进一步规范基层党组织会议记录的通知》有关要求,进一步规范支委会议记录,加强对支委会会议内容的审查审核,并经党支部书记审阅签字确认,进一步提高党支部规范化建设质量。
(21)“三重一大”决策制度落实不够扎实。
整改情况:一是2024年5月13日召开支委会,修订了《中共福建省水土保持工作站支部委员会“三重一大”集体决策制度》(2024年版),不断提高党支部依法决策、科学决策、集体决策水平。二是落实制度要求。自2024年5月13日后,及时将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失业保险费、职业年金年度缴费基数调整等涉及干部职工切身利益的重大事项纳入党支部“三重一大”决策研究。
10.党内政治生活质量不够高。
(22)征求意见不够充分。
整改情况:一是2024年7月30日采取党员大会形式,认真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央政治局专题民主生活会上的重要讲话和关于严肃党内政治生活的重要讲话重要指示批示精神以及《关于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中国共产党支部工作条例》等,引导党员干部深刻认识严肃党内政治生活的重大意义,全面提升党支部规范化水平。二是落实谈心谈话制度,领导班子和个人在组织生活会前广泛征求党员干部群众的意见建议。在巡察整改专题组织生活会前,拟制《巡察整改专题组织生活会征求意见函》,采取召开征求意见会、上门主动征求意见等方式,广泛征求厅业务处室、各设区市水土保持部门和站内干部职工的意见与建议,填写《巡察整改专题组织生活会征求意见与建议表》。2024年7月26日,站党支部向厅有关处室、各设区市水土保持部门发放征求意见函13份,向全站干部职工发放征求意见表8份,召开征求干部职工意见会1场次,党支部开展支委之间、支委和党员之间谈心谈话18人次,经梳理汇总,累计征求到对党支部班子的意见建议10条,对班子成员的意见建议21条。落实定期谈话制度,在职级晋升、重大节日等时机积极开展谈心谈话,完善谈心谈话记录,做到内容完整、规范、真实。站党支部于2024年3月20日,结合2024年干部职级晋升工作,进行任前谈话;2024年4月29日,传达学习关于加强2024年“五一”、端午期间廉政工作的通知,开展节前廉政谈话提醒;2024年7月30日召开党员大会开展2024年度下半年廉政谈话;2024年9月14日开展节前集体谈心谈话,传达学习厅直属机关党委关于做好“中秋”“国庆”期间党风廉政工作的通知和中央纪委国家监委对8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典型问题的通报,并组织干部职工观看警示教育视频。截至2024年9月底,在职级晋升、重大节日等时机开展谈心谈话4次。
(23)批评和自我批评不够深入。
整改情况:一是2024年7月30日采取党员大会形式,认真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央政治局专题民主生活会上的重要讲话和关于严肃党内政治生活的重要讲话重要指示批示精神以及《关于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中国共产党支部工作条例》等,引导党员干部深刻认识严肃党内政治生活的重大意义,全面提升党支部规范化水平。二是2024年8月9日采取党员大会形式召开巡察整改专题组织生活会,站党支部书记对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提出明确要求,班子成员在会上严肃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让“红脸”“出汗”成为组织生活会的一种常态,增加组织生活会“辣味”,增强组织生活会质量,提高党支部的生机活力。三是2024年8月9日,在巡察整改专题组织生活会上,站党支部书记和班子成员在组织生活会上作自我检讨。
(24)查摆问题不够严肃。
整改情况:一是2024年7月30日采取党员大会形式,认真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央政治局专题民主生活会上的重要讲话和关于严肃党内政治生活的重要讲话重要指示批示精神以及《关于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中国共产党支部工作条例》等,引导党员干部深刻认识严肃党内政治生活的重大意义,全面提升党支部规范化水平。二是按照巡察整改专题组织生活会方案要求,于2024年8月2日在巡察整改专题组织生活会支部班子、个人对照材料由站党支部书记审核把关后,提交厅党组巡察办审核。三是按照巡察整改专题组织生活会方案要求复核班子成员年度对照检查材料,2024年8月9日巡察整改专题组织生活会上,相关同志进行自我检讨。
11.干部管理工作不够规范。
(25)回避工作制度未落实。
整改情况:一是2024年7月30日采取党员大会形式,认真学习《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有关回避的内容,进一步提升干部人事工作水平。二是2024年8月30日召开支委会,制定《中共福建省水土保持工作站支部委员会干部人事管理回避制度》,进一步推进回避制度落实。三是2024年8月9日,在巡察整改专题组织生活会上,站党支部书记在组织生活会上作自我检讨。
(26)干部人事档案审核不规范。
整改情况:2024年8月30日采取党员大会形式召开人事档案管理专题会议,组织学习《福建省干部人事档案管理办法》《中共福建省水土保持工作站支部委员会干部人事管理回避制度》,把审档工作纳入干部人事管理回避制度,规范干部人事档案审核程序,进一步提升干部人事工作水平。
12.党组织建设存在短板。
(27)“三会一课”制度落实不到位。
整改情况:一是结合每月党建工作提示,汇编月理论学习内容,做好会前预告,落实点名、签到、补课制度,确保人员全覆盖。二是落实制度要求,按照厅党组2024年度党建工作要点和理论学习计划,制定站党建工作和理论学习年度计划并严格执行,确保制度落实到位。于2024年7月3日向厅直属机关党委上报2024年度上半年落实“三会一课”制度情况报告。三是落实党务公开要求。2024年7月16日召开党员大会,通报上半年“三会一课”落实情况,在党务公开栏公示“三会一课”落实情况,接受党员干部群众监督。
(28)党员教育管理不严格。
整改情况:一是结合每月党建工作提示,汇编月理论学习内容,做好会前预告,落实点名、签到、补课制度,确保人员全覆盖。二是按照厅党组2024年度党建工作要点和理论学习计划,制定站党建工作和理论学习年度计划,将党员教育管理纳入计划并严格执行。2024年7月3日向厅直属机关党委上报2024年度上半年落实“三会一课”制度情况报告。三是落实思想汇报讲评制度,把思想政治工作纳入党建工作一并部署。2024年4月12日召开支委会研究年度思想政治工作;4月29日召开党员部署年度党建工作;2024年1月10日、4月15日、7月16日采取党员大会形式开展季度党员思想汇报与讲评;2024年7月3日召开支委会研究分析上半年干部职工思想政治工作。四是落实党务公开要求。2024年7月16日召开党员大会,通报上半年“三会一课”落实情况,在党务公开栏公示“三会一课”落实情况,接受党员干部群众监督。
(四)聚焦落实巡视巡察整改和成果运用方面
13.审计整改不到位。
(29)审计整改不到位。
整改情况:一是2024年7月30日采取党员大会形式,深入学习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中办国办《关于加强新时代水土保持工作的意见》和省委办省政府办《关于加强新时代水土保持工作的若干措施》精神。二是分门别类建立水土保持项目库。截至2024年9月底,建立了在建项目库、未检查项目库、已检查项目库、承诺制管理项目库,完善项目监督检查管理信息。三是2024年9月10日召开支委会,制定生产建设项目监督检查制度,确保项目检查的覆盖面。
三、落实巡视巡察、审计等监督发现问题方面
上一轮厅党组巡察发现问题已全部整改。
四、巡察反馈问题线索的处理情况
巡察期间未收到反映重点人的问题线索。
五、下步工作措施
下步,我们将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巡视巡察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自觉按照厅党组工作要求和厅党组巡察二组提出的“全面加强党的领导,提升履职担当尽责能力、切实压实‘两个责任’,提高党风廉政建设水平、落实整改主体责任,有力有序抓好问题整改”三个方面的意见建议,持续深化和巩固巡察整改成效,推动全面从严治党不断向纵深发展。
(一)持续党建引领强化认识。落实“第一议题”制度,坚持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武装头脑,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及时跟进学习习近平总书记最新重要讲话重要指示批示精神,着力在真学真懂真信真用、深化内化转化上下功夫,自觉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和党中央决策部署上来,提高运用党的创新理论指导实践、推动工作的能力,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
(二)持续巩固成效落实责任。压紧压实全面从严管党治党主体责任,进一步落实主要负责人第一责任和班子成员“一岗双责”。坚持整改目标不变、整改劲头不松、整改力度不减,进一步增强巡察整改的责任感和使命感。坚决摒弃“过关”思想,防止问题反弹回潮;对需要长期坚持的措施强化跟踪,持续发力,防止虎头蛇尾;对建立完善的制度机制强化运用,推动落实,防止流于形式,切实以钉钉子精神高质量高标准抓好各项制度的贯彻落实,做到久久为功、一抓到底,打好持久战,形成长效化。
(三)持续用好成果推动工作落实。坚决贯彻落实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十六字”治水思路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治水的重要论述精神,深入贯彻落实“两办”意见,深化拓展“三争”行动,聚焦“四大工程”建设,按照厅党组工作要求,充分发挥督促水土保持方案编报与落实等职能职责,严把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事前审批、事中检查、事后核查“三关”,督促落实水土保持“三同时”制度,推动福建水土保持工作高质量发展。
中共福建省水土保持工作站支部委员会
2024年10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