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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全国水利工作会议对“强化流域治理管理”作出明确部署,要求充分发挥流域防总、流域省级河湖长联席会议等机制作用,强化流域统一规划、统一治理、统一调度、统一管理。
水利部太湖流域管理局充分发挥河湖长制平台作用,高位部署推动幸福河湖建设,近日出台了《关于加快推进太湖流域片幸福河湖指导意见》。本期《河长制湖长制专刊》以“一张图”的形式解读政策,并约请太湖局及流域部分水行政主管部门的河湖管理工作者,结合会议精神及指导意见贯彻落实,谈思路、谈计划。敬请关注。
——编者
举措
河长推动 规划引领
发挥河湖长作用
各级总河长将幸福河湖建设作为河湖长制工作的主要目标;各级河湖长组织领导相应河湖或区域的幸福河湖谋划、建设、管护等全生命周期工作;进一步强化大江大河、跨界河湖、入太湖河道等重点河湖的河湖长配置。
强化河长办职能
各级河长办积极开展幸福河湖顶层设计基础工作,促进幸福河湖建设与党委、政府中心工作同频共振;强化涉河湖资金统筹管理,加强任务分办督办。
科学编制规划
各省(直辖市)结合实际编制幸福河湖建设规划,系统提出各区域幸福河湖建设的品牌、目标、布局、任务等;以县级以上河湖为重点,打造各具特色的最美母亲河,建设一批具有自然山水特色和历史人文内涵的幸福河湖示范城镇、乡村。
加强项目谋划
依据幸福河湖建设规划,建立幸福河湖项目库,进一步明确责任河湖长及负责部门、重点任务、资金投入、实施周期、管护机制和保障措施等。
目标
创建高水平幸福河湖建设示范区
到2027年 高水平幸福河湖初步形成示范效应
江苏、浙江、上海、福建分别建设不少于25个,安徽建设不少于10个具有全国引领示范作用的流域幸福河湖,并结合各地实际建设一批各具特色的省级幸福河湖;流域片重要河湖防洪达标,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水质达标率稳定在100%,省控以上断面水质达到或好于Ⅲ类的比例力争达到96%,重点河湖生态流量(水位)满足程度达到批复目标;县级及以上河湖自然岸线率达到50%以上,水文化遗产保护率达到100%;形成一批水生态产品价值实现成果。
到2035年 全面建成河湖长制高质量发展样板区高水平幸福河湖建设示范区
实现河湖防洪安全有效保障、水环境水生态健康稳定、岸线集约利用程度显著提升公共服务基本实现均等化、现代化水文化形态不断呈现、滨水人居环境幸福美好目标,有效支撑流域片实现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现代化。
任务
系统推进八个方面工作
强化任务落实
将幸福河湖建设规划明确的任务分解至新一轮“一河(湖)一策”;推进河湖长履职与幸福河湖建设协同联动;分区、分类、分期推动幸福河湖建设;优先选择承担重要防洪供水任务、人口密集、助力区域产业发展作用显著、条件成熟的河湖开展幸福河湖建设。
守牢河湖安澜底线
加快防洪除涝达标建设;山区性河流重点加强山洪灾害防治;平原河网区重点扩大洪水外排出路;加快推进数字孪生流域和防洪“四预”(预报、预警、预演、预案)能力建设。
提升河湖生态品质
落实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科学设置、管控水质目标;科学制定河湖生态流量(水位)目标及保障实施方案;合理确定自然和人工岸线比例;实施多部门水生生物联合保护;山丘区持续巩固水源涵养措施。
打造滨水宜居空间
以河湖岸线为主轴合理安排生产、生活、生态空间;探索在重要河湖岸线外侧建设一定宽度的生态缓冲带,在河湖适宜区域构造生态湿地带;在有条件的河湖建设亲水圈和必要的便民利民设施。
构建智慧管护体系
积极推进以数字化监管带动专业化管护、网格化管理、标准化考核;突出数据集成应用和系统互联互通。
保护、传承、利用水文化
大力弘扬江南特色文化,更好保护、利用和传承治水文化,加强水利遗产保护利用,因地制宜打造融合互通的水文化载体,赋予幸福河湖地域文化内涵;探索开放水利工程非核心区域。
助力区域经济发展
探索打造水产业综合体;培育高品质水文旅产业;加强水生态产品价值实现探索创新。
优化成效评估
因地制宜科学设置本地区幸福河湖成效评估指标体系;将河湖健康评价纳入幸福河湖建设成效评估。
原则
以人为本 生态优先 系统治理 改革创新
坚持问需于民、问计于民。
坚持尊重自然、顺应自然、保护自然。
坚持山水林田湖草沙一体化保护和系统治理。
坚持政府和市场两手发力。
保障
重投入 促创新 聚合力
加大资金支持力度
积极争取中央、省级资金支持,用好政府专项债等政策,探索设立幸福河湖专项资金,采取以奖代补等方式;鼓励创新投融资模式。
创新工作推进模式
充分发挥河湖长制各项工作机制作用;探索以区域为单元建设幸福河湖示范样板;探索流域管理机构与地方共同打造流域幸福河湖。
凝聚治水护水合力
持续深化“河湖长﹢警长、检察长、法官”等机制;更好发挥人大、政协等机构的监督、推动作用;积极培育“民间河长”;大力引导公众参与。
开展重大问题研究
更好发挥河湖长制研究机构作用,充分调动各方面参与幸福河湖建设决策的积极性、主动性,深化重点难点问题研究。
加强经验总结推广
充分发挥流域片河湖长工作机制作用,加强各地幸福河湖创建典型示范成果总结提炼,加强经验迭代应用,示范带动整体提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