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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全力推动闽江流域生态环境综合治理

来源:省河长办 发布时间:2022-06-30 09:52 点击数:{{pvCoun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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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闽江是福建的母亲河,全长577公里,流域面积6万多平方公里,流经全省70%的设区市、45%的县(市、区),保障着全省40%经济总量的用水需求和1/3人口的饮水安全,加强闽江流域生态环境治理保护具有重要的战略意义。

  2021年2月,省政府办公厅印发出台了《深入推进闽江流域生态环境综合治理工作方案》。自《方案》实施以来,闽江流域生态环境综合治理坚持高规格领导,由省长牵头包案,先后3次组织召开专题会议,研究部署闽江流域生态环境综合治理工作,各地比照省级组织架构,分别建立党政双河长共同担责的综合治理领导机制。坚持高标准方案,围绕《方案》确定的“安全保障、污染防治、生态修复、合理开发”4个方面,统筹推进14项重点工作,着力打好城乡饮水安全、工业园区污染防治、农业面源污染整治、水产养殖整治、城乡生活污水整治、小流域生态治理等六大攻坚战。坚持快节奏推进,建立闽江流域生态环境综合治理分区包片联系制度,省直部门包片联系流域市县,实现动态跟踪、定期调度,同时下达任务清单、问题清单和责任清单,加强检查督导,推动落实。截至目前,闽江流域Ⅰ—Ⅲ类水质97.7%,国考断面Ⅰ—Ⅲ类水质100%,小流域Ⅰ—Ⅲ类水质98.6%,已达到目标要求;策划推动549个综合治理项目,累计完成投资387亿元,占总投资85%。

  为确保2022年底完成闽江流域生态环境综合治理任务,下阶段我们将采取以下举措:一是高质量完成整改任务,强化问题导向,跟踪调度,落细落实;二是高效率推进治理项目,强化要素保障,全力推动流域治理项目建设,力争早建成、早见效;三是高水平总结提升治理经验,及时将闽江流域生态环境综合治理的好做法、好经验,复制推广到其他重点流域,不断提升福建省流域治理水平的系统性、整体性、协同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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