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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水利报:福建莆田市:人大代表助推河湖长制

来源:中国水利报 发布时间:2022-07-06 09:56 点击数:{{pvCoun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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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6月20日,福建省莆田市出台人大代表助推河湖长制工作方案,决定在全市范围内邀请市级人大代表参与监督河湖长制工作。

  “这是深入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和总书记治理木兰溪的重要理念,落实全国人大环境保护法执法检查组来莆检查和莆田市委常委会精神的具体举措。”莆田市人大常委会党组书记、主任,市人大常委会监督河湖长制工作专班组长苏永革说,“人大代表充分发挥监督履职作用,助推河湖长制走向‘有能有效’。”

  明确目标,有为有位

  “人大代表要开展执法检查、视察调查、专题调研等工作。”莆田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市人大常委会监督河湖长制工作专班副组长何金清说,“人大代表助推河湖长制工作,要求每位代表不仅要有‘位’更要有‘为’。”

  何金清口中的“位”,是人大代表必须明晰自己的基本职责、义务和权利;而“为”则是人大代表监督河湖长制实施过程中的重点工作——聚焦节约保护水资源、保障水安全、防治水污染、治理水环境、修复水生态、管控水域岸线、加强执法监管、压实本级河湖长责任等内容,不断完善河湖管护社会监督体系,复苏河湖生态环境,还河湖以休养生息空间,提升河湖生态保护治理能力。

  工作方案明确规定:人大代表需监督本级河湖(段)长统筹推进河湖长制工作内容情况,以及本级河长办成员单位落实河湖管理保护工作情况;发挥代表联系点作用,广泛收集群众对河湖长制工作的意见、建议,聚焦水污染防治、水环境治理、水生态修复、执法监管等执行情况,提出建议、审议意见;结合职业、岗位等实际,向周边群众广泛宣传市委市政府落实河湖长制工作的部署和推进情况,协助宣传绿色发展理念和河湖管理保护的法律法规,正向引导,增强人民群众参与河湖保护意识,带动河湖周边群众积极参与河湖治理管护相关活动。

  值得一提的是,工作方案还要求市级人大代表发挥示范作用,从自身做起,做出表率,鼓励社会团体、企业积极主动参与河湖治理和保护工作。

  循序渐进,有效监督

  人大代表助推河湖长制工作分为普查、整改、自评、验收、总结5个阶段,按顺序实施,有节奏推进。

  “我们将监督河湖长制工作分为5个步骤实施,明确了每个步骤的实施时间和工作内容,循序渐进,真正做到有效监督。”莆田市人大常委会监督河湖长制专班办公室主任、市人大常委会农业农村工委主任范玉水介绍。6月下旬开展的普查阶段,根据“河湖问题清单明细表”建立“一河湖一问题清单”档案;7月到11月底的整改阶段,对照“河湖问题销号单”分阶段、分批次推进河湖问题销号工作;年底的验收阶段,市人大常委会联合相关部门对各县区(管委会)自评结果进行复核,并提出整改建议和要求……

  莆田市人大常委会成立监督河湖长制工作专班,落实挂钩县区(管委会)制度,并作出了“河湖(段)长巡河履职时要主动邀请对应的挂钩人大代表监督人员参加巡河、问河、督河,被选聘的市级人大代表监督人员每月至少参加1次对应的河湖(段)长巡河调研,发现问题要及时收集,并第一时间反馈给相应的河湖(段)长”等规定,保障监督工作有效开展。

  莆田市河长制办公室主任、市水利局局长黄德元说:“人大代表开展常态化监督工作,将推动河湖治理保护工作落深落细落实,助力莆田打造生态河、智慧河、幸福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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