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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德市:发布第1号河湖长令 重点开展水生态环境整治百日攻坚

来源:宁德市河长办 发布时间:2021-09-18 16:12 点击数:{{pvCoun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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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9月16日,宁德市发布2021年第1号河湖长令,提出在全市范围内开展水生态环境整治百日攻坚,着力解决整治攻坚中存在的突出问题,有效推动全市河湖长制从“有名有责”到“有能有效”,努力打造“安全、健康、美丽、繁荣”的闽东幸福河。

  总河湖长令要求,各级河湖长要认真对照《深入推进五大流域生态环境综合治理工作方案》的部署要求,切实把流域生态保护修复摆在突出位置,对照工作目标和要求,细化落实工作措施,进一步提升河湖的系统治理、依法治理、协同治理水平。各市级流域河长办要牵头负责,加强跟踪调度,组织各相关部门参与,定期进行会商研判,协调解决实施过程中存在的突出问题。各牵头部门要严格落实监管责任,主动对标、积极作为、分工协作、共同发力,加强要素保障,综合施策;要加快推进五大流域生态环境综合治理工作方案明确的2021年度治理项目的实施,以流域干流、主要支流和重点湖库为突破口,围绕“安全保障、污染防治、生态修复、合理开发”等四个方面,统筹推进全流域综合治理。

  总河湖长令强调,要坚持问题导向,突破工作难点,重点强化推进以下工作:一要着力提升流域不达标断面水质,尤其是古田县奎金山省控断面1-6月V类水质、柘荣县西源村小流域断面1-6月劣V类水质及宁德官昌水库藻类密度较高,存在水华风险等;二要坚定决心,彻底整治古田县闽江水口库区、蕉城区洪口水库库区的养殖网箱清退问题;三要加快落实5万千瓦以上水电站最小下泄流量,有效提升生态流量环保在线监测平台达标率,要按时完成洪口、上培和金造桥水电站生态泄流洞建设任务;四要持续推进“清四乱”常态化规范化,防止“四乱”问题反弹,特别是屏南县要进一步强化河道采砂管理工作,加大非法采砂(洗砂)整治力度。

  宁德市河长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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