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您访问福建省水利厅网站!

福建省水利厅关于进一步加快水利投资计划执行的通知

来源:本网 发布时间:2016-05-13 10:01 点击数:{{pvCount}}
| | |
相关文章:

各市、县(区)水利(水务)局,平潭综合实验区农发局,省水投集团

在全省上下共同努力下,今年370亿元水利投资计划,至4月底已完成113.01亿元、完成率30.5%%,其中重大项目完成率27.8%、面上项目完成率38.1%,完成率与去年同期基本持平,但也面临六方面亟待解决的问题:罗源霍口水库和一闸三线”2个国家重大工程的可研用地预审、项目环评等前置要件办理进度滞后于预期;②370亿元资金落实率仅33.5%,远低于全国平均水平50.5%中央投资计划完成率仅9.9%,低于全国平均水平14.5%④194个在建项目中,有60个项目低于时序进度,其中长乐莲柄港主河道整治、闽侯各乡河道整治、霞浦福宁湾围垦、石狮上浦排洪道改造、溪源水库二期供水等5个项目完成投资为零;⑤174个计划及储备开工项目中,仅开工25个,有9个项目未能按计划开工;各地进展不平衡,有6个设区市计划完成率低于时序进度,其中宁德30.6%、南平28.1%、厦门27.7%、三明27.5%、平潭16.2%、泉州22.3%

    为贯彻落实水利部 5104次调度会商视频会和省政府部署要求,进一步加快水利投资计划执行,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进一步落实工作职责。各市县要按照闽政办发明电〔201632号文明确的目标任务和省政府 325视频会部署要求,以项目为单元,细化实施方案,将项目进度安排、关键环节、时间节点等落实到有关部门、乡镇政府、项目业主、参建单位,指定责任单位、责任人,并以市县政府专题会议纪要等形式予以明确。市县水利部门要按照市县政府明确的实施方案,切实负起主抓责任,主要领导要带头履行协调推进、监督管理责任。厅区域组、推进组按照分区包片的工作责任制,坚持一线工作法,参与指导细化实施方案,强化跟踪督促。

    二、进一步加快项目前期。各地要采取统筹协调、靠前指挥、交叉作业、平行推进、对口衔接、有机结合、专人跟踪、促报促批等措施,对症施策,破解难题,力争尽快完成项目前置要件、可研初设批复,同时扎实做好开工准备,确保早日开工、持续施工。罗源霍口水库和一闸三线”2个国家重大节水供水工程,要按照年初确定的时间节点安排,加快推进前期,实现5月底前完成前置要件审查审批、6月底前批复可研、7月底上报初步设计、8月底前准备工程开工、10月份批复初设、11月份主体工程开工,确保如期全面完成国家下达的目标任务。厅区域组、推进组要加强检查督导、服务帮扶。

    三、进一步加快落实资金。各地要按照水利部要求,在6月底前完成资金落实工作,保障下半年水利投资需求。在资金筹措上,各地要适应国家加大政策性金融支持的新形势,不能坐等中央和省级下拨财政性资金,要把重点放在争取国家专项建设基金、农发行抵押补充贷款(PSL)、专项过桥贷款等政策性金融资金,这些资金基本涵盖了所有的水利项目,且具有利率低(比中长期贷款基准利率低15%以上)、有贴息(国家专项建设基金,中央给予财政贴息90%)、期限长(除过桥贷款外,还款期最长可达20-25年)、手续都比较简单、放贷快等优势。同时,积极推进水利PPP,争取社会资本投入。厅区域组、推进组要加强对国家金融支持、水利PPP政策的宣传和解读,指导各地组织专门的工作团队,督促地方做到项目落地和资金落实。

    四、进一步加快建设步伐。各地要切实做好抓开工、保进度,确保建设进度达到时序进度以上,至年底全省370亿元投资计划100%完成,中央投资计划的国家重大工程完成90%以上、其他项目完成80%以上。对施工条件较好、进度较快的项目,要进一步加大力度,力争超额完成。对施工进度滞后的项目,要采取增加施工作业面、增加施工台班等措施,全力推进,迎头赴上。对个别确实不能完成全年投资计划的,各设区市要加强辖区内县级之间的沟通协调,按照设区市内填平补齐的原则,尽快寻找替代项目、储备项目,并于6月底前报送我厅重大项目推进办。厅区域组、推进组要及时了解工程建设进展情况,帮助协调解决遇到的困难和问题,协助做好替代项目、储备项目的落实工作。

    五、进一步注重质量安全。当前,我省已经进入主汛期的高峰期,灾害性暴雨洪水随时都可能发生,地灾危险将持续攀升,防洪压力持续增大,防汛防台风形势十分严峻。各地在加快推进工程建设的同时,要确保安全生产,全面落实参建各方责任,加强监督检查,规范施工现场管理,切实做好暴雨、洪水和台风等灾害的防范工作。同时,要做好全过程质量控制,严格执行有关规程规范和管理规定,开展质量考核,强化质量监督,坚决杜绝出现豆腐渣工程;要从严防控廉政风险,全面梳理风险点、完善防范措施,高度重视审计、稽查、检查发现问题的整改落实。厅区域组、推进组要加强对工程质量安全的督导检查。

    六、进一步加强报表管理。各地要按照水利部和我厅有关要求,及时准确全面报送中央水利投资计划落实情况月报、我省重大水利工程建设进展月报、投资落实情况月报。水利部门主要负责同志要亲自抓,稳定、充实统计队伍,落实层层把关签字确认制度,杜绝迟报、漏报、错报、虚报、瞒报,确保数据真实可靠、不假不虚,经得起审计稽查和时间的检验。厅区域组、推进组要加强数据资料的核实工作,并及时梳理、准确反馈需提交省政府或省重点办协调解决的有关问题。

 

                                

福建省水利厅

                                                        2016 年5 月13

附件下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