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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设区市水利局,平潭综合实验区经发局 :
按照《福建省人民政府关于2016年度积极扩大有效投资的若干意见》(闽政〔2016〕5号)精神,2016年全省力争完成水利投资370亿元,其中:重大项目272亿元,面上项目98亿元。现予以分解下达,并提出如下工作要求:
一、务必高度重视。要充分认识到加大水利投资对稳增长惠民生补短板调结构的重要作用,进一步加强组织领导,落实工作责任,将完成全年水利投资任务抓实抓好。
二、加快建设进度。要盯紧全年水利投资目标任务,抓住当前建材价格相对较低的有利时机,加快前期,加快开工,加快建设,确保项目的建设进度和投资计划执行。
三、落实建设资金。要加强政银企共同合作,充分发挥现有水利投融资平台作用,大胆使用国家专项建设基金、抵押补充贷款(PSL)等金融性资金,拓展筹融资渠道,积极鼓励和吸引社会投资,有效破解项目融资问题。
四、建立通报制度。实行一月一通报,省厅每月初对各市上一月度水利投资进度和前期工作进展情况进行全省通报,并抄送各级政府部门和相关领导。
五、实行考评奖惩。对年度目标任务完成情况实施考评,考评结果作为评先评优、安排项目资金的主要依据。对超额完成年度目标任务的,实行奖励;对不能如期完成的,实行约谈、通报、督导,并暂停部分新项目的审查、审批,减少安排资金补助。
附件:1.2016年各地重大水利项目清单
2.2016年面上水利项目投资分解表
福建省水利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