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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服务提供商:
根据工作安排,福建省水利厅水土保持与科技处拟对2022年水土保持工作评估服务以市场比选的方式采购,现请各服务提供商对此项目进行报价,具体事项通告如下:
一、服务提供商资格要求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22条规定;
2.具有省级水土保持工作评估或承担过省级水土流失动态监测或省级水土流失综合治理项目图斑精细化项目等相关工作经验;
3.具有履行项目所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具备同时开展多地市水土流失斑调查、燃补复核、水保监测的技术人员队伍;
4.能够应水利部及我厅工作深度要求进行响应;
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报价。
二、项目内容
1.内业资料复核:收集汇总各设区市(含平潭综合实验区)全年水土保持工作情况及相关佐证材料,并按照相关文件要求对各地提供的材料进行整理、复核、分析。
2.现场情况复核:根据各设区市(含平潭综合实验区)提交的内业资料和佐证材料,赴现场开展数据复核。
3.工作评估:根据内业资料和外业复核有关情况,逐条对照有关条款,对各设区市(含平潭综合实验区)年度水土保持工作情况进行评估,形成有关材料。
4.成果汇总:形成各设区市2022年水土保持工作评估材料,应包含设区市(含平潭)年度水土保持工作评估情况、年度水土保持工作实施情况评分、年度水土保持工作佐证材料以及工作建议等。
三、报价文件要求
1.本项目控制价为40万以内,按项目内容提供报价文件;
2.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法人代表身份证复印件、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
3.上述资料均需要加盖服务提供商公章,装订成一册、加盖骑缝章,并用信封密封,在信封封口处加盖公章;
4.不满足以上要求的报价文件视为无效报价文件。
四、报价文件提交时间与地点
报价文件应于2022年4月29日15时前送至福州市东大路229号水利水电大厦水土保持与科技处,联系人:林心晨,电话:15059191563。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不予受理。
五、比选原则
1.按照有效报价由低到高的顺序推选中标候选人;
2.经审查不满足以上要求的报价文件视为无效报价文件;
3.比选中选单位,如遇价格相同的实行抽签法决定;
4.参加比选单位少于3家,此次比选不成立。
福建省水利厅水土保持与科技处
2022年4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