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 FJ00119-0800-2018-00127
  • 备注/文号: 闽水审批〔2018〕38号
  • 发布机构: 福建省水利厅
  • 公文生成日期: 2018-11-28
福建省水利厅关于山美灌区续建配套与节水改造工程惠东南灌片和南安丰州灌片初步设计的批复
来源:福建省水利厅 时间:2018-12-04 11:39

泉州市水利局

你局《关于要求审批泉州市山美灌区续建配套与节水改造工程惠东南灌片和南安丰州灌片初步设计报告的请示收悉。我厅项目评审中心组织专家及有关部门对泉州市山美灌区续建配套与节水改造工程惠东南灌片和南安丰州灌片初步设计报告进行了技术评审,提交了评审意见(见附件1。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一、工程设计标准和目标

(一)同意本次灌区节水配套改造涉及灌溉面积1.2万亩(惠东南0.77万亩、南安丰州0.43万亩),其中:恢复灌溉面积0.246万亩(惠东南0.136万亩、南安丰州0.11万亩),改善灌溉面积0.84万亩(惠东南0.41万亩、南安丰州0.43万亩)。灌溉设计保证率90%。至2030年灌溉水利用系数惠东南灌片0.47提高至0.60,南安丰州灌片0.47提高至0.61

(二)同意新亭排灌渠工程级别4,其余工程建筑物级别5级。

(三)同意灌区工程的防洪标准采用5~10年一遇。

)同意灌区工程的排涝标准旱作区采用5年一遇24小时暴雨24小时排至田面无积水,水稻区采用5年一遇24小时暴雨72小时排至耐淹水深

二、工程主要建设内容

(一)基本同意工程总体布置及主要单项工程设计方案。

(二)基本同意工程主要建设内容为渠道改造8条17.20km(惠东南4条8.51km、南安丰州4条8.69km),防渗衬砌渠道10.73km(惠东南5.25km、南安丰州5.48km);配套或更新改造渠系建筑物21座(惠东南12、南安丰州9);配套量水设施31座(惠东南17、南安丰州14

(三)同意完善灌区信息化建设,配套万安、后浦、桃源水库渠道水位流量自动测报、通信网络、计算机软件系统等。

三、工程投资和工期

同意工程概算总投资为4796.01万元。同意项目建设工期按15个月安排。

四、工程建设管理

要按照《大中型灌区续建配套与节水改造项目建设管理办法》要求,加强项目建设管理,保证工程顺利实施,提高投资效益。要加快项目前期工作,促进工程尽快开工建设。下阶段应进一步优化工程和施工组织设计,协调处理好与农业耕作的关系,解决好下游的用水问题。要加强项目的检查与督促,规范工程建设管理,确保工程按时保质完成建设任务。泉州市水利局按照有关规定负责项目重大设计变更审查审批质量监督工程竣工验收工作

五、灌区管理体制及运行机制改革方案

项目业主及相关单位要进一步健全灌区管理体制及运行机制,明确管护主体,制定管理措施,落实管理经费,建立健全良性运行机制,保证工程充分发挥效益。积极开展农业水价综合改革,分配农业初始水权、核定农业水价、建立节水奖补机制、落实工程建后管护,促进农业节水减排及工程长效运行。

 

1.泉州市山美灌区续建配套与节水改造工程惠东南   

灌片和南安丰州灌片初步设计报告评审意见》

2.总概算表

 

 

福建省水利厅

201811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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