莆田市水利局:
你局《关于请求审批莆田市乌溪水库工程进水口位置调整设计变更方案的请示》(莆市水利〔2018〕290号)收悉。我厅项目评审中心审查并提出了评审意见。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一、设计变更范围
原则同意本次设计变更的项目和内容,乌溪水库引水隧洞进水口轴线由原设计距离坝基约35m处向上游平移至距离坝基约70m处。
二、设计变更缘由
原则同意设计变更报告提出的设计变更缘由。
三、设计变更方案
1.工程地质
(1)基本同意《变更报告》对区域地质构造评价。工程区地震动峰值加速度小于0.10g,地震动加速度反应谱特征周期为0.45s,地震基本烈度为Ⅶ度。
(2)基本同意变更后进水口段工程地质条件及评价内容。
2.工程布置及建筑物
(1)同意进水口变更设计方案比较内容和选定方案。
(2)同意变更后进水口布置型式。
3.施工组织设计
基本同意施工组织设计内容。实际爆破施工过程中,应按有关规定进行爆破振动监测,确保已完工拱坝的质量和安全。
四、其他
目前,乌溪水库大坝已完工,但进水口尚未施工,无法蓄水运行,长时间的空库工况可能严重影响拱坝的质量和安全。请你局督促项目业主做好拱坝养护等工作,并指导督促项目业主制定切实可行的施工计划,加快引水系统建设进度,尽快下闸蓄水。
福建省水利厅
2018年11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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