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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县级农业水价综合改革总体实施方案编制大纲(2018-2025年)》的解读

来源:本网 发布时间:2018-10-10 14:51 点击数:{{pvCoun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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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9月28日,省水利厅印发《县级农业水价综合改革总体实施方案编制大纲(2018-2025年)》(闽水农水〔2018〕20号)(以下简称《编制大纲》)。为帮助大家理解,现就《编制大纲》有关内容作以下解读:

一、制定《编制大纲》的目的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推进农业水价综合改革的意见》和《福建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福建省推进农业水价综合改革的实施意见》精神,省水利厅研究制定《县级农业水价综合改革总体实施方案编制大纲(2018-2025年)》,指导和规范各地编制农业水价综合改革总体实施方案,明确实施改革任务和操作步骤。

二、《编制大纲》的主要内容

《编制大纲》包括8个章节、1个附表、1个附件。8个章节分为综合说明、基本情况、改革的必要性、改革指导思想及目标任务、改革措施、投资概算、效益分析、保障措施。

第一章节综合说明,要求对《县级农业水价综合改革总体实施方案》进行提练,综合说明相关主要内容。

第二章节基本情况,要求讲清楚县域内自然条件、经济社会状况、农业生产状况、农田水利现状、工程设施现状、运行管理现状、农业用水管理现状。

第三章节改革的必要性,要求从农田水利设施运行管护、农业用水管理等方面,分析存在问题及原因,提出从提高农户节水意识、促进农业节水减排、维护农田水利工程良性运行、保障粮食安全等方面实施农业水价综合改革的必要性。

第四章节改革的指导思想及目标任务,要求确定农业水价综合改革的指导思想,并按照国务院和省政府的部署安排,研究提出农业水价综合改革的目标任务、实施计划等。

第五章节改革措施,主要根据农业水价综合改革的要求,因地制宜制定用水计量设施建设方案;确定农业终端用水管理主体,分类提出管理模式;制定农业用水总量控制与定额管理要求,进行农业初始水权分配;提出末级渠系维修养护方案;制定农业用水计量管理方案;分类测算农业用水水价,建立农业水价形成机制;根据实际,建立农业用水精准补贴和节水奖励机制,确定补贴及奖励对象、程序、形式等。

第六章节投资概算,以典型灌区为依据,根据农业水价综合改革所涉及的内容,按照工程改造提升、计量设施配套、农业用水精准补贴、农业节水奖励、节水推广与宣传培训等类别,通过综合指标法,测算全县总投资。

第七章节效益分析,主要是农业水价综合改革实施后,从经济效益、环境效益、社会效益等方面进行分析,保证投资的合理性和可行性。

第八章节保障措施,为保障农业水价综合改革工作顺利实施,从组织领导、资金保障、宣传发动、考核机制等方面,提出切实可行的措施。

三、《编制大纲》附表涉及的内容。

《编制大纲》附表包括9张表格,主要是将《县级农业水价综合改革总体实施方案》中涉及的主要内容及数据,以表格的形式体现,更加直观、一目了然,也方便全省汇总分析。

四、《编制大纲》附件涉及的内容。

《编制大纲》附件包括两个方面内容,一是提供农业用水定额计算方法、公式,二是提供水价成本计算方法、公式。

五、县级农业水价综合改革总体实施方案编制单位。

由县级水利部门牵头负责编制,或自行组织有能力的设计单位负责编制。

六、县级农业水价综合改革总体实施方案编制的时间要求。

原则上各县(市、区)要在2019年6月底前编制完成县级农业水价综合改革总体实施方案。

七、县级农业水价综合改革总体实施方案审批。

各设区市推荐1个县(市、区)的县级农业水价综合改革总体实施方案由省水利厅审批,其余由市级水利部门负责审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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