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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省水利厅关于加快推进2018年度安全生态水系建设的通知

来源:本网 发布时间:2018-03-29 15:22 点击数:{{pvCoun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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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过全省上下的共同努力,安全生态水系建设取得阶段性成效,形成了遍布全省城乡的水清、岸绿、景美、安全、生态,人水和谐的河流生态走廊,大大提升了老百姓的获得感。为加快推进2018年安全生态水系建设,确保年度目标任务保质保量完成,提出如下要求:

一、高度重视

各地要高度重视,精心组织,尤其是对纳入2018年度为民办实事安全生态水系项目,要抓好抓实,要把为民办实事项目办好办实。

县乡两级政府是项目建设的组织实施者,为责任主体,具体负责规划的衔接、项目的统筹、力量的整合、资金的筹措、设计的把关、征迁的组织、任务的落实等工作。各地要强化日常检查督促、每月调度推进,全力支持项目选址、征迁交地、捆绑实施、落地建设等工作,实施过程中的突出困难和问题要通过地方政府重点项目“一月一协调”机制解决。

二、加强培训

要举办安全生态水系建设的技术培训,把生态理念贯穿于项目勘察、设计、建设、验收、运行、管理的全过程。有条件的地方可组织项目有关人员赴外地实地学习。

三、加快前期

一要重视质量前期工作可采用打包设计,统一评审,统一批复,项目招标工作采用捆绑招标(设计、监理、施工),统一施工,统一管理,节省前期时间。各地要严把实施方案的编制质量,项目建设理念应落实到位,避免实施方案反复修改,耽误工期;项目用地征用工作应充分征求项目所在乡镇和村庄的意见,落实征地工作的可行性;强化景观带设计标准,对项目设计中景观部分必须要求做到准施工设计深度,争取做到少而精。

二要重视方案评审。项目评审专家现场踏勘,每个项目应不少于半天时间,项目的每个设计节点要走到看细,并由专家现场提问、论证多方参与,要由项目所在地有关部门、项目业主、设计单位和项目属地代表参与讨论,对项目设计的理念、思路、内容、措施等进行充分的沟通,集思广益;认真复核项目实施方案(报批稿),确保各方修改意见的落实,充分提高实施方案的可操作性。

四、强化监管

一要严格执行项目“四制”。要组建强有力项目现场管理机构,及时完成工程征地拆迁工作,协调有关招标控制价审核和招标投标进度;要按照规定向质量安全监督机构及时办理工程质量安全监督手续;要统筹协调参建各方关系,及时解决施工过程中出现的问题;要督促各参建方切实履行各自职责,及时完成年度建设任务,尽早发挥工程效益。

二要严格项目建设管理督查检查市县两级水利局要不定期对工程建设进行督查、检查,对于督查中发现的问题,要约谈有关建设项目的施工企业和监理单位,明确要求相关业主要编制整改方案并限期整改到位。县级水利局、项目业主和施工监理要加强跟踪监督检查,确保项目保质保量完成。要对进场的乔灌苗木的规格严格把关,每个在建项目,建立由各参建方组成的微信群,乔灌苗木进场时必须拍照、群内发布,接受市、县两级检查。

三要严格落实项目统计制度。及时跟踪调度推进、督导通报实施进展情况,实行“一月一通报,一季一调度,半年一督查,年终总考评”的工作机制,各县(市、区)水利部门应于每月28日前将“水系治理”项目进度进展情况上报我厅生态办。

五、注重收尾

一要做好档案的归档。完善项目档案,档案文件应包含项目前期管理文件、设计文件、施工技术文件、监理文件、影像及电子文件等;规范内业资料,项目归档材料文件内容要真实、可靠、准确,竣工图编制质量要规范、合理。 

二要做好完工验收复核。根据关于《福建省万里安全生态水系建设项目验收办法(试行)》的要求,以批复的实施方案和项目清单为依据,由各设区市水利部门会同财政部门组织开展完工验收复核工作,我厅将适时组织抽查。复核工作包括项目总投资额(最终以财审的为准)、河长公里数,以及建设内容是否按照批复文件实施完成。

三要做好推广宣传。对于已完工、交付使用的一批项目,普遍受到当地群众肯定的项目,各地要及时总结推广,扩大影响。宣传的形式可以多样,如在县级水利局、乡镇政府的微信公众号推送图文并茂的文章;收集一组项目建设前后的对比照片;制作项目建设成效宣传片;编写一篇新闻简报等。

联系人:朱圣伟,电话13705089418,传真059187516935,电子邮箱fjssltstb@163.com

 

附件: 2018年度纳入为民办实事 安全生态水系治理项目任务表

 

 

                                           福建省水利厅

20183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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