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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省水利厅关于印发《福建省水利工程工地标准化建设指南(试行)》的通知

来源:福建省水利厅 发布时间:2019-08-05 16:00 点击数:{{pvCoun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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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设区市水利局,平潭综合实验区农发局

为进一步加强水利建设工程施工规范化和标准化管理,切实提升我省水利工程建设管理和安全文明施工水平,我厅组织编制了《福建省水利工程工地标准化建设指南(试行)》(以下简称指南,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并做好以下工作:

一、抓紧推广运用。指南适用于我省有中央和省级资金补助建安费在3000万元以上的水利建设项目,请你们组织县级水利部门及辖区内水利建设项目业主,认真宣贯学习,并抓紧推广运用。

二、加快组织实施。各设区市辖区内新开工的水利建设项目,要在开工伊始就按照指南的要求规范水利工程工地管理;对已开工并距离预计完工日期还有半年以上的项目,要在今10月底之前按照《指南》的要求完成工地整改。


三、做好检查督导。请你们按照《指南》的适用范围和整改期限,指导做好相关工作,将《指南》的贯彻落实作为近阶段强化水利建设项目工地管理工作的重点。省水利厅将结合水利“强监管”工作机制,督导指南贯彻落实情况,并将检查结果应用于水利建设市场主体信用评价。

 

 

福建省水利厅

20198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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