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水利电子招标投标工作简报(2017年第3期)

来源:本网 发布时间:2017-07-17 10:46 点击数:{{pvCoun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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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省水利厅赴龙岩等六个设区市调研推进

  水利工程电子招标投标工作

  根据省纪委、监察厅推进工程招投标网上公开工作的部署要求,为贯彻落实《全面推行水利工程电子招标投标的实施意见》,确保81日全面实现我省水利工程电子招标投标,73日至6日,由省水利厅建管处、省纪委预防腐败室、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和特邀专家等组成调研推进组,对电子招标投标准备工作进展较慢的宁德、莆田、漳州、龙岩、三明、南平等六个设区市进行推进调研。一是摸清情况。调研组细致了解各地公共资源交易监管部门及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的机构设置、人员组成以及电子交易平台运行管理现状,重点询问了如何确保81日全面实现我省水利工程电子招标投标工作准备情况。二、宣传政策。调研组为各地公共资源交易相关部门和水利部门耐心解读了国家和省里对工程招投标网上公开工作的相关政策文件,传达了省纪委刘学新书记、省监察厅陈善光厅长、柳红副厅长的讲话精神,并将相关文件政策及领导讲话汇编成册印发给各地。三是明确要求。调研组再次明确了《全面推行水利工程电子招标投标实施意见》确定的81日全面实现水利工程电子招标投标的工作目标,对推进工作的时间节点进行了梳理分析,并强调了对推进不力地方、单位以及人员的问责机制。

  省水利厅印发水利工程电子招标投标招标文件示范文本

  按照省水利厅、发改委联合印发的《全面推行水利工程电子招标投标实施意见》(闽水﹝201713号),为规范和推进我省水利工程电子招标投标工作,根据我省水利工程实际,经会商省发改委,我厅以《关于印发福建省水利电子招标投标招标文件示范文本的通知》(闽水建管[2017]42号)印发了《福建省水利工程电子招标投标勘测设计招标文件示范文本》、《福建省水利工程电子招标投标施工监理招标文件示范文本》、《福建省水利工程电子招标投标施工招标文件示范文本》,并在福建水利信息网上发布。

  省水利厅规范水利工程电子交易平台运营

  为确保我省水利招标投标监管制度创新落实到电子招标投标系统中,解决水利工程招标投标领域突出问题,实现各级水行政主管部门的监管全覆盖,根据《电子招标投标办法》、国家发展改革委等六部委印发的《“互联网+”招标采购行动方案(2017-2019)(发改法规〔2017357),我厅印发《关于落实水利工程电子招标投标监管制度创新规范电子交易平台运营的通知》(闽水建管﹝2017﹞48,明确了水利工程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的监管职责,规范了平台运营的功能要求,做到“制度创新在前,科技固化在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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