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纪委监察厅召开水利系统工程
招投标网上公开工作推进会
6月22日,省纪委监察厅召开水利系统工程招投标网上公开工作推进会,深入学习领会刘学新书记指示精神,进一步细化工作方案,为后续工作开展打下良好基础。
会上,省水利厅赖军厅长汇报了水利工程招投标网上公开工作进展情况、系统推广使用情况及下一步努力的方向。省纪委副书记、省监察厅厅长陈善光充分肯定了省水利厅党组对这项工作的高度重视、牢牢抓住,并走在了前头。在思想共识已经形成,工作路径逐渐明确的基础上,提出了四点要求:
第一,要自我革命,进一步提高思想认识。要刀刃向内,革自己的命,既要解决自身存在的问题,还要革除利益的藩篱,要对水利系统内出现的廉政风险高度重视,对发生的一些案件吸取教训,切实保护好“水利项目、水利资金、水利干部”三个安全。
第二,要问题导向,进一步梳理问题漏洞。要从参与工程招投标的主体和工程招投标实施的环节,两个经纬度上去梳理问题,要坚持问题导向,目前能够梳理出多少问题,决定了下一步能有多少解决的对策。
第三,要重在创新,进一步创新有关制度。一是要针对问题进行破解,思想能走多远,技术就有多宽,只有想不到的,没有技术上做不到的,首先要打开思想,解决问题;二是要把创新贯穿全程,要通盘考虑“标前、标中、标后”把制度创新作为关键、基础贯彻始终;三是要不断适应新情况、新要求,创新制度要有前瞻性,对下一阶段出现的新模式,如PPP、代建等都要纳入考虑,要明确创新的目的就是对体制机制上的问题漏洞、执行过程中的一些独点打补丁。
第四,要主体主抓,进一步担起政治任务。这项工作要从讲政治角度来抓,不能仅仅当作一般性业务工作来做。有些部门总觉得自己是做业务的,没有从讲政治的高度去看待工作,造成主体责任缺失。省水利厅党组要把这项政治任务牢牢扛在肩上,只有主体主抓才能够保证“三个安全”。
会议还对省水利厅纪检组如何发挥监督作用提出了明确要求,强调要讲这项工作作为一项政治任务来抓,盯住主体责任有没有到位,制度创新有没到位,时序进度有没到位,切实履行好监督责任。
最后,善光厅长表示省监察厅将当好后盾,按照省纪委十届二次全会的部署和刘学新书记等有关领导的要求,加强推动省直部门间配合,协调各级地方党委、政府支持省水利厅电子招标投标系统对接工作,并建议省水利厅加强与省住建厅等相关单位的沟通交流。
泉州市将水利工程电子招投标工作全面落实到县
泉州市是我省推进电子招投标的省级创新示范点,全省推进视频会之前,除晋江、南安和惠安外,泉州市本级、鲤城、丰泽、洛江、泉港、石狮、台商投资区、安溪、永春、德化等县(市、区)均已采用水利工程电子招标投标。
全省推进视频会后,泉州市水利局对高度重视,局主要领导高度重视,分别致电尚未实现晋江、南安和惠安三个县(市、区)水利局领导,要求务必按照视频会议的要求,从8月1日起全部实现电子招标投标;局分管领导、招投标办负责人也分别前往三地进行沟通和技术指导。目前,晋江市已完成系统试运行,拟于6月30日后正式启动电子招投标;南安市于6月20日召开专题协调会,确保8月1日前系统正式启用;惠安县将于七月上旬进行软硬件部署。
厦门市水利局积极协调主动作为不折不扣完成对接工作
厦门市水利局高度重视水利工程电子招标投标系统的部署工作,积极做好贯彻落实。围绕《实施意见》确定的时间节点要求,积极协调,主动作为,与厦门市相关部门展开一系列协调工作:一是及时联系并以书面形式函达市建设局(市工程招标主管部门),传达全省视频推进会议的精神,要求协调其下属单位市建设工程招标办和市建设工程交易中心配合对接部署工作。二是分别于6月15日、6月20日先后两次召集市建设工程招标办、市工程建设交易中心开会协调,就招标监管流程、评标室安排、互联网布设、平台对接、软硬件设备部署、时间节点、技术细节等达成共识。
截至6月26日,厦门市水利局全面完成与市招标办、市交易中心的协调,将于6月下旬进行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及各县(区)分中心的场地部署,为实现既定目标创造条件。
全省各地积极开展水利工程电子招投标对接工作
截至6月26日,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平潭综合实验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已就系统接口内容达成一致,开始对接工作;福州市罗源、闽清、永泰三县水利局已完成与市公共资源交易县分中心的对接工作,将于6月30日前完成软硬件部署;南平、宁德市水利局分别于6月21日、23日正式发函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管理机构,协调水利电子招标投标系统进场事宜;三明市水利局拟于6月26日发函给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协调水利电子招标投标系统进场事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