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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服务提供商:
省水利厅决定借助中央媒体开展“从太空看福建——水美系列母亲河之闽江”卫星摄影主题宣传活动。具体事项通告如下:
一、服务提供商资格要求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22条规定。
2.服务提供商应为中央主流媒体。
3.服务提供商应在当地设有公司、分公司或办事处,以及独立演播室。
4.服务提供商应具有相关水利宣传经验。
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报价。
6.供应商策划制作过太空相关融媒体产品,需提供新闻链接及截图。
7.供应商拥有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证。
8.供应商拥有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
9.供应商拥有质量管理体系证书和环境管理体系证书。
10.供应商拥有企业3A信用等级证书。
二、项目内容
以“闽水Liu芳”为主题,利用卫星摄影,通过古今对比,形成一组“故事”信息流,借助央媒全国频道联动,展现我省水利先进代表成果幸福河湖之闽江流域治理的智慧与成效。其中,“闽水留芳”展开先人治水“业绩追溯”,“闽水流芳”反映新阶段治水兴水成功经验,“闽水鎏芳”体现治水兴水再创辉煌,全力建设幸福河湖。费用控制35万元以内。
三、报价文件要求
1.按项目内容提供报价文件,体现质量、时限等要求。
2.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法人代表身份证复印件、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
3.上述资料均需要加盖服务提供商公章,装订成一册、加盖骑缝章,并用信封密封,在信封封口处加盖公章。
4.不满足以上要求的报价文件视为无效报价文件。
5.报价文件应于2022年4月29日18时前送至福州市东大路229号水利水电大厦2212室陈布泽,联系电话180****3721。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不予受理。
福建省水利厅办公室
2022年4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