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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土保持法》、《福建省水土保持条例》及《水利部关于加强事中事后监管规范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设施自主验收的通知》(水保〔2017〕365号)、《水利部关于进一步深化“放管服”改革全面加强水土保持监管的意见》(水保〔2019〕160号)等文件有关规定,2021年9月22日,我厅接受了新建浦城至梅州铁路建宁至冠豸山段水土保持设施自主验收报备。现将有关情况予以公告,公告期为2021年9月22日-2021年10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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水土保持设施自主验收报备表
生产建设项目名称 |
新建浦城至梅州铁路建宁至冠豸山段 |
建设单位 |
中国铁路南昌局集团有限公司浦梅铁路工程建设指挥部 |
水土保持设施验收报告编制单位 |
中国电建集团华东勘测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 |
水土保持监测总结报告编制单位 |
中国电建集团华东勘测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 |
附件:1.水土保持设施验收鉴定书
2.水土保持设施验收报告
3.水土保持监测总结报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