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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重点建设项目尤溪县汶潭水利枢纽工程涉及占用尤溪河一般湿地生态功能影响评价报告及占补平衡方案已通过专家论证,根据《福建省湿地保护条例》和《福建省林业局 福建省自然资源厅 福建省水利厅关于做好建设项目占用湿地有关工作的通知》(闽林〔2020〕6号)要求,就有关情况进行公示。
一、公示时间
2021年9月6日— 9月10日(5个工作日)
二、受理电话和来访地址
联系人:郑誉寰 0591-87513442
通讯地址:福州市鼓楼区东大路229号福建省水利厅
三、进行公示的尤溪县汶潭水利枢纽工程位于尤溪县梅仙镇上游约4.6km,距尤溪城关9.6km,涉及占用一般湿地面积6.56hm2(坝址占用1.83hm2,淹没区占用4.73hm2)。补偿湿地位于尤溪县包溪流域,补偿面积6.59hm2。占补平衡分析图和补偿湿地范围图见附件。
公示期间,任何单位和个人均可采用来信、来电或来访的方式,发表意见或反映问题。我单位对来信来访者的姓名和单位严格保密。
附件:
1.尤溪县汶潭水利枢纽工程湿地占补平衡分析图
2.补偿湿地(包溪流域)范围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