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平市水利局:
你局《关于要求审批闽江上游建溪五期(政和段)防洪工程初步设计报告的请示》(南水〔2018〕66号)悉。我厅项目评审中心组织专家对工程初步设计进行审查,并形成初步设计报告评审意见。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一、工程建设内容与规模
闽江上游建溪五期(政和段)防洪工程的建设内容为:在闽江上游建溪七星溪流域的松源桥至七星溪河口,建设防洪堤总长18.426km,配套建设排涝涵闸、排水箱涵和排水涵管等。
二、设计标准及工程等级
(一)设计标准。同意松源~石圳右岸段、物流园段、石屯右岸段、经济开发区段等堤防的防洪标准按20年一遇洪水标准设计,石圳左岸段、西山坂段、富竹庄段等堤防的防洪标准按10年一遇洪水标准设计。同意经济开发区排涝标准为10年一遇,其余片区排涝标准为5年一遇。
(二)建筑物级别。同意松源~石圳右岸段、物流园段、石屯右岸段、经济开发区段等防洪堤、水闸及穿堤建筑物等永久建筑物级别为4级,次要和临时建筑物为5级;石圳左岸段、西山坂段、富竹庄段等防洪堤及穿堤建筑物按5级设计。
三、水文
(一)设计洪水
同意以政和水文站为参政站,采用水文比拟法推求七星溪设计洪水,以松溪水文站为参政站,采用水文比拟法推求松溪设计洪水。基本同意设计洪水计算成果。
(二)施工洪水
基本同意施工期设计洪水计算方法和成果。
(三)水面线计算
基本同意设计洪水水面线推算方法及计算成果。
四、工程地质
(一)同意报告对区域地质的论述和结论。同意工程区地震动峰值加速度0.05g,相应的地震基本烈度为Ⅵ度。
(二)基本同意报告对堤防、水闸工程地质条件评价。
(三)基本同意天然建筑材料调查成果。
五、工程布置及主要建筑物
(一)基本同意堤防、水闸及穿堤建筑物的总布置方案。工程涉及河道长度12.25km,建设防洪堤总长18.426km,主要内容包括:
1. 建设松源~石圳右岸堤段长1.801km、石圳左岸堤段长2.276km、西山坂堤段1.767km、富竹庄堤段2.249km,物流园堤段1.130km、石屯右岸堤段4.456km、经济开发区堤段4.747km。
2. 新建石屯排涝闸1座,共2孔,总净宽8m,设计排涝流量44.2m3/s。
3. 新建排水箱涵4座及穿堤排水涵管60座。
(二)基本同意防洪堤堤顶高程计算方法和成果。
(三)同意各堤段堤型断面型式,即:场地较宽阔地段采用土堤或复合式堤型断面,局部紧邻居民区及场地受限地段采用重力式埋石砼防洪堤断面。同意防洪堤采用现浇生态砼护坡和生态砼预制块护坡。
(四)基本同意防洪堤稳定、防冲设计的计算方法与成果。基本同意防洪堤防渗设计与基础处理。
(五)同意水闸的布置型式。基本同意水闸的防渗和消能防冲设计。
(六)基本同意本工程穿堤排涝箱涵及排水涵管等附属建筑物的结构设计。
六、金属结构及电气
(一)同意本工程水闸供电方式和电气主接线方案。
(二)同意闸门型式采用滑动式平面钢闸门。
(三)同意闸门启闭设备采用固定卷扬式启闭机。
七、工程管理设计
(一)基本同意工程管理体制、机构设置和人员编制。
(二)同意提出的堤防工程管理范围和堤防工程保护范围。
(三)基本同意新增管理房建筑面积700m2。
八、施工期限
本工程施工总工期为33个月。
九、工程概算
概算总投资为32590.53万元。
十、其它事项
(一)请业主单位按照基本建设程序和项目法人责任制、招标投标制、建设监理制、合同管理制和竣工验收制的要求,加强项目建设管理。在工程建设中精心组织,实行信息化管理,提高建设管理水平,确保工程质量,按期完成各年度投资计划和工程建设任务。
(二)请南平市水利局做好工程竣工验收等工作。
附件:项目投资概算表
福建省水利厅
2018年11月6日
附件
项目投资概算表
单位:万元
编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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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程及费用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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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安工程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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设备购置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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独立
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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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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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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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部分 建筑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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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897.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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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897.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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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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堤防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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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8912.7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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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8912.71
|
二
|
建筑物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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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36.6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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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36.60
|
三
|
房屋建筑工程
|
123.36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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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3.36
|
四
|
其他建筑工程
|
124.56
|
|
|
124.56
|
Ⅱ
|
第二部分 机电设备及安装工程
|
11.55
|
113.67
|
|
125.22
|
Ⅲ
|
第三部分 金属结构设备及安装工程
|
15.60
|
69.5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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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5.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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Ⅳ
|
第四部分 施工临时工程
|
1506.28
|
|
|
1506.28
|
一
|
施工导流工程
|
539.23
|
|
|
539.23
|
二
|
施工交通工程
|
167.20
|
|
|
167.20
|
三
|
施工场外供电工程
|
175.00
|
|
|
175.00
|
四
|
施工房屋建筑工程
|
204.64
|
|
|
204.64
|
五
|
其他施工临时工程
|
420.21
|
|
|
420.21
|
Ⅴ
|
第五部分 独立费用
|
|
|
2674.04
|
2674.04
|
一
|
建设管理费
|
|
|
366.46
|
366.46
|
二
|
经济技术服务费
|
|
|
185.88
|
185.88
|
三
|
工程建设监理费
|
|
|
374.68
|
374.68
|
四
|
生产准备费
|
|
|
3.27
|
3.27
|
五
|
科研勘测设计费
|
|
|
1588.62
|
1588.62
|
六
|
其他
|
|
|
155.13
|
155.13
|
|
Ⅰ~Ⅴ部分合计
|
21430.66
|
183.17
|
2674.04
|
24287.87
|
|
基本预备费 5%
|
|
|
|
1214.39
|
|
工程部分投资
|
|
|
|
25502.26
|
Ⅵ
|
第六部分 专项费用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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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7088.27
|
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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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征地和移民安置补偿
|
|
|
|
5128.7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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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
|
水土保持工程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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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553.20
|
三
|
环境保护工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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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06.37
|
|
工程总投资(Ⅰ~Ⅵ部分合计)
|
|
|
|
32590.5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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