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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省水利厅关于印发《进一步推进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方案》的通知

来源:福建省水利厅 发布时间:2018-08-17 10:37 点击数:{{pvCoun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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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设区市水利局、平潭综合实验区农发局,厅机关各处室,厅属各单位:

  现将《福建省水利厅关于进一步推进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福建省水利厅

  2018年8月14日

 

  福建省水利厅关于进一步

  推进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方案


  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按照省委、省政府和省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领导小组的统一部署,进一步推进全省水利系统查缺补漏,营造浓厚氛围,全面掀起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高潮,特制定如下方案。

  一、进一步提升政治站位,深刻领会开展专项斗争的重要意义

  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是习近平总书记亲自部署的一项重大任务,事关人心向背、治乱兴衰,事关统筹推进“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和协调推进“四个全面”战略布局,事关巩固党的执政地位和推进国家治理体系与治理能力现代化,事关能否全面建成小康社会,事关能否切实提升人民群众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全省各级水利部门要切实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批示和党中央、国务院及省委、省政府的决策部署上来,牢固树立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切实把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放在心上、抓在手上、落实在行动上,坚决打赢扫黑除恶专项斗争这场硬仗,让人民群众带着满满的安全感迈入全面小康社会。

  二、进一步明确目标任务,开展专项斗争

  全省水利系统要进一步明确扫黑除恶的“五类”打击重点:一是打击滥开滥采河道砂石的黑恶势力;二是打击水利工程建设领域中强揽工程、恶意中标和征地拆迁中煽动闹事的黑恶势力;三是打击侵占河道违章建筑、侵占水域围垦、侵占水源非法取水用水的黑恶势力;四是打击强占小水电站和侵占小型水利设施以及破坏水土保持、水利风景区的黑恶势力;五是打击非法设置入河排污口的黑恶势力。以及其它涉水领域的涉黑涉恶行为。

  三、进一步主动担当履职,深化摸排打击

  全省各级水利部门要高度负责履职,主动担当融入全省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从自身做起,逐级发动,层层落实,带动整个水利系统参与扫黑除恶专项斗争。

  (一)加强组织领导。调整充实厅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领导小组。赖军厅长为组长,陈宜国副厅长为常务副组长,其他厅班子成员为副组长,厅办公室、政法处、水政处、建管处、农电河务处、水保处、省水政监察总队、省洪水预警报中心等相关处室单位负责人为成员的厅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挂靠政法处,负责日常具体工作。

  (二)明确责任分工。厅办公室负责扫黑除恶专项斗争

  宣传舆论和文件材料的接收与传送;政法处负责牵头组织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日常工作;水政处负责指导摸排打击滥开滥采河道砂石、侵占水源非法取水用水、非法设置入河排污口的黑恶势力;建管处负责指导摸排打击水利工程建设领域中强揽工程、恶意中标、征地拆迁中煽动闹事的以及侵占河道违章建筑、侵占水域围垦的黑恶势力;农电河务处负责指导摸排打击强占小水电站的黑恶势力;水保处负责指导摸排打击破坏水土保持的黑恶势力;省水政监察总队负责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具体工作落实;省洪水预警报中心负责提供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信息技术等方面支撑。

  (三)细化工作方案。全省各级水利部门要按照“有黑扫黑、无黑除恶、无恶治乱”的要求,突出扫黑除恶的“五类”打击重点,进一步细化实化工作方案,明确全面摸排涉水领域的涉黑涉恶重点范围、工作要求和主要措施,真抓实干,务求实效。

  (四)加强基层指导。建立省、市、县日常沟通联系制度,将中央和省委、省政府的部署安排,省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领导小组的具体要求进一步细化,列出清单,及时掌握基层工作动态,做到底数清、情况明、数字准。各级水利部门要深入基层指导,帮助基层解决专项斗争过程中遇到的困难问题,采取集中培训、以会代训、案例剖析等方式,提高业务骨干人员对涉黑涉恶线索的鉴别诊断能力,全面提高水利系统业务骨干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水平。

  (五)深入开展摸排。各级水利部门要依法打击或配合深挖彻查工作,主动加强与公安等部门的沟通联系,建立扫黑除恶联动机制,不定期互动协调,及时研究解决重大问题。要严格按照省扫黑办转发的《福建省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领导小组工作运行机制》的职责要求,深入开展涉水涉黑涉恶线索摸排、移交。主动邀请扫黑专家、办案能手加强指导。按照省扫黑办和省摸排打击组的要求,组织全省水利系统对2014年以来的水行政执法案件和信访件中存在涉黑涉恶线索深入开展全面排查梳理,逐项逐件查排,做到件件有排查,案案有走访,不留盲区死角。

  (六)开展专项行动。根据省领导指示批示要求,按照“政府领导、属地负责、水利牵头、齐抓共管”的工作机制,强化河道采砂“许可、监督、执法”三位一体有机结合,由省水利厅牵头,联合省直公安、交通、国土、住建、物价等相关部门,突出“审批开采、运输流通、生产使用”三个环节全过程监管,采取“盯采砂、查运砂、清砂场、核用砂”方式,从今年8月起开展为期5个月的河道采砂专项整治行动,精准打击河道采砂违法违规和涉黑涉恶行为。

  四、进一步加强督促检查,确保责任落实

  一是采取挂钩督导。省水利厅领导结合区域协调推进,由班子成员带队,集中一段时间,分片负责水利系统扫黑除恶督导工作。督促各级水利部门在本系统内加强督查,形成统筹协调、齐抓共管、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整体合力。二是实行明察暗访督查。省水利厅成立督查组,定期和不定期地采取“四不两直”(不发通知、不打招呼、不听汇报、不用陪同接待、直面基层、直奔现场)方式,运用无人机等科技信息手段,对各地开展打击河道采砂违法违规行为和涉黑涉恶专项斗争情况进行督查,做到严督、实督、深督,把情况摸清、底数查透、数字把准。三是强化问题整改督导。省水利厅对排查发现的涉黑涉恶线索和存在工作不主动、消极应付等突出问题,建立台账,逐一销号清单,立说立行立改,定期跟踪进展,做到件件有回音。逐一建立责任清单,确保责任传导到底到边到人。对工作不力,消极被动、不履职、不尽责的,有涉黑涉恶线索未摸排打击的,给予水利系统内部通报批评;对未及时整改到位的,通报当地河长;对拒不整改的,通报当地党政主要领导,并报省扫黑办。

  五、进一步加大宣传力度,营造浓厚氛围

  各级水利部门要通过张贴海报、印制宣传手册和应知应会知识读本、LED屏、水利信息网和宣传媒体等方式,加大对扫黑除恶知识的宣传普及。要建立扫黑除恶工作信息简报,设立举报信箱,发动群众广泛参与,在全省水利系统形成有黑扫黑、无黑除恶、无恶治乱,始终保持对黑恶势力犯罪的高压态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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