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您访问福建省水利厅网站!

当前位置: 首页 > 水利要闻

我省河湖长制和水利投资连续两年荣获国务院正向激励

来源:厅办公室 发布时间:2020-05-15 10:25 点击数:{{pvCount}}
| | |
相关文章:

  5月8日,国务院办公厅发布通报,对2019年落实有关重大政策措施真抓实干成效明显的地方予以督查激励,全国共有30项工作受到督查奖励,其中我省共有13项,涉及福建水利工作2项,分别为河湖长制和水利投资工作。在全国水利系统中,我省也是连续两年同时获得这两项荣誉的唯一省份。

  据通报,福建省三明市、永春县河长制湖长制工作推进力度大,河湖管理保护成效明显,分别获得了4000万元、1000万元奖励,将用于当地河长制湖长制及河湖管理保护工作;福建省地方水利建设投资落实好、中央水利建设投资计划完成率高,水利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增加安排我省中央预算内投资1000万元,并相应减少地方配套投资。

附件下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