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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省第五个水土保持宣传日活动取得圆满成功

来源:水土保持与科技处 发布时间:2018-12-11 17:47 点击数:{{pvCoun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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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年5月22日福建省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九次会议通过了《福建省水土保持条例》,并确定12月10日为全省“水土保持宣传日”,把水土保持宣传、增强公众水土保持意识提高到了法律要求层面。

今年12月10日是我省第五个水土保持宣传日,省水利厅精心安排,全面部署,充分利用电视、报纸、网络等宣传媒体,全面报道以“加强水土保持,建设美丽福建”为主题的水保宣传日活动,营造水土保持宣传氛围。一是福建日报第3版以“牢记嘱托坚持发展'长汀经验' 矢志不移推动水土保持工作全面胜利”为专题专版报道了2012年习近平总书记批示以来我省水土保持工作成效;二是省人大常委会农工委和我厅联合召开水土保持工作座谈会,回顾总结了《福建省水土保持条例》颁布实施近五年来我省水土保持立法、执法、治理、宣传、科技等相关情况,共商推动生态省及生态文明先行示范区、生态文明实验区建设措施和办法,省人大常委会委员、农业农村工委主任陈则生,省水利厅厅长赖军以及省直有关部门领导和有关高校代表参加会议;三是采取设置横幅、设立水土保持治理成效图片展板、赠送水保宣传材料、讲解水保专业知识等宣传方式,在水利水电大厦门口开展水保宣传。各市、县也结合实际开展形式多样的水土保持宣传日活动。据不完全统计,全省共举办80多场水土保持宣传日活动,发放水保宣传材料8万多份,义务讲解水保知识8千余人次,发送水保公益短信20多万条。

    此次水土保持宣传日活动,营造了良好的水土保持舆论氛围,普及了水土保持科学知识,提高了公众水土保持法制意识,使群众全面了解水土流失的危害性和水土保持的重要性,以及我省水土流失治理所取得的成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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