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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水利报:福建率先开展商业堤防保险 为江海堤防量身定制“护身符”

来源:本网 发布时间:2018-11-07 16:44 点击数:{{pvCoun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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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为堤防设施上保险,就等于给堤防挂上了‘护身符’,能够充分发挥商业保险转移风险的优势,减轻各类自然灾害给堤防设施造成的损失,帮助各级水利部门和水利设施管理单位有效应对自然灾害和意外事故,促进堤防设施灾后尽快修复和恢复正常运行。”福建省水利厅建管处同志告诉记者。

  去年11月,福建在全国率先出台《福建省江海堤防保险实施意见(试行)》(以下简称《实施意见》),在全省范围内开展了堤防设施灾害保险工作。今年,根据县(区)自愿选择,福建将全省3300公里3~5级堤防纳入堤防灾害保险范围,年保费2863万元。7月正面袭击福建的第8号台风“玛莉亚”,进一步印证了堤防设施商业保险的正确性。

 

两手发力更规范

  福建地处东南沿海,每到汛期,台风、暴雨时常“光顾”,遍布八闽大地的水利设施,尤其是江海堤防,常伤痕累累。“若是管理不当,导致堤基与堤身渗流,极易诱发重大溃堤险情。”省水利厅建管处同志说。

  资料表明,在2017年水利工程设施较小或一般水毁修复项目中,福建9个设区市、66个县市区累计水毁数量2560处,其中堤防(护岸)668处,占比26.1%,而累计投入的水毁修复资金有一半以上用于堤防抢险修复。

  江海堤防维护经费往年主要依靠上级补助,不足部分由群众自筹和市县财政适当支持。但福建各地经济水平参差不齐,影响了维养效果,最终限制了堤防防洪减灾能力。

  如何为江海堤防量身定制“护身符”,破解资金难题?

  福建在2011年中央1号文件中找到了答案:鼓励和支持发展洪水保险。2017年2月,福建决定“鼓励保险公司探索开发水利建设领域保险产品,支持政府投资和银行贷款的水利工程项目参加保险”。

  “水资源具有公共产品和一般资源的特点,坚持两手发力,以政府为水治理的主体,同时鼓励市场主体积极参与,两只手同时发力,必定相得益彰。”省水利厅副厅长游祖勇介绍道。

  考虑政府和市场在这场改革中的资源配置关系,省水利厅决定以“省级统一招标、市县自愿参保、县乡村共同受益”的方式推动全省江海堤防保险工作。出台的《实施意见》明确提出“政府主导、市场运作、自愿选择、逐步完善”四大原则。“政府主导”即按照“统筹策划、统一投保、统一赔付”的方式,由省、县两级财政按比例共同承担保费,用于水利堤防工程设施保险;“市场运作”即引入竞争机制,通过公开招标,确定保险经纪公司、保险公司、保险费率等。

  “保费部分由省县两级财政分摊,按照省政府财力分档补助政策,省级分三档补助。”省水利厅原经管中心副主任赵昂说,“第一档49个县(市、区)补助80%,第二档9个县(市、区)补助60%,第三档20个县(市、区)补助50%。”

  江海堤防保险正式推行后,若发生较大及重特大灾毁时,在保险理赔达到县级赔偿限额且修复经费缺口较大时,仍按现行水利灾毁重建补助政策叠加支持。

 

确权理赔更精准

  福建现有堤防设施存在多种建设来源,管理机构涉及多个部门和单位,目前虽然大多按属地原则由所在乡镇管理,但由于尚未定权划界,产权不清,责任主体不明。一旦发生损毁,存在推诿扯皮现象,修复困难重重。

  产权问题决定着保险中可保利益问题,只有投保人对标的物具有占有权、所有权或管理权,才可进行投保;同样,被保险人也必须与标的物存在利益关系,标的物受损会造成被保险人财务损失,否则保险也是不能赔偿的。

  此外,保险赔偿范围也是大家普遍关心的问题,到底是仅限于水利部门及乡镇政府管理的堤防设施,还是将发生灾损,由水利部门承担修复的堤防均列为保障范畴,都是政策施行前需要认真考量的问题。

  记者从《福建省3-5级江海堤防设施财产保险协议》中了解到,该保险方案所指“堤防”,是指土堤、石堤、混凝土堤以及混合堤等其本身并含路堤结合部分及穿堤建筑物(穿堤涵洞、简易钢闸门,不包含水闸工程),不含堤防以外的道路、民房、农田场地等其他设施。

  协议还明确界定了保险期间内的赔偿范畴,分以下三类自然灾害造成保险标的直接物质损坏或灭失(如堤防结构破坏、漫顶、溃堤、决口、堤面滑移失稳、堤基掏空)以及产生的清理、抢险、抢修等费用。其一为台风、暴雨、洪水、风暴潮、泥石流、水灾、雷电、飓风、龙卷风、风暴、冻灾、冰雹、地崩、山崩、地面下陷下沉及其他人力不可抗拒的破坏力强大的自然现象;其二为江、海、河潮水水位超过警戒线等由县级以上(含县级)水行政主管部门书面确认的水灾所导致的堤防损失;其三为抢险不成功时发生的堤防损失。

 

求同存异更高效

  各地对江海堤防保险需求不尽相同。如罗源、福安两地海岸多为内海,海堤风险隐患小、事故少,但江堤事故频发,希望堤防保险能围绕江堤开展;晋江则相反,城市多为平原,河道舒缓,冲击力小,江堤极少损毁,但海岸线多为外海,海堤直受台风冲击,保险需求也集中在此;而龙岩市永定区位于山区,河堤级别不高,抗风险能力整体偏弱,每年维护、除险加固费用较多,希望能将此部分纳入保险范畴。

  《实施意见》提出以“自愿选择”为原则,各地可根据本地区堤防现状、近年灾害损失以及投入修复经费使用情况,确定是否参加投保和投保堤段。

  保险作为经济合同,保险金额、重置价值及费率无疑也是备受关注的问题。“现有堤防大多已建设多年,其间经过多次养护、除险加固等工作,还有部分受损但未及时修复,加之物价调整变动因素,确实为确定堤防价值带来了麻烦。”省水利厅有关同志表示,堤防的原值、现值、重置价值、重置单价等信息的填报工作是最难啃的“硬骨头”,“特别是重置价值,没有相应计算标准,缺乏专业评估能力,很难准确估计”。

  省水利厅与中国人保财险福建省分公司经过多次协商,最终拟定海堤按3级每公里1100万元、4级每公里800万元、5级每公里500万元,江(河)堤按3级每公里800万元、4级每公里600万元、5级每公里400万元的基准计算。

  科学拟定费率是决定本项保险制度能否长久实行的关键。为保证保险合同双方处于公平状态,防止未来理赔纠纷,同时也为简化各地保费计算,福建决定对全省3~5级江海堤防采用统一费率标准。

  “根据招标结果,目前我省江海堤防保险制度采用的费率标准有两个:一个是中国人保财险福建省分公司的1.42‰;一个是中国人寿财险和中国大地财险福建省分公司的1.35‰。”省水利厅有关同志介绍道。

 

资金落地更快捷

  今年7月,当福建省防指发布“玛莉亚”防台应急响应后,中国人寿财险福建省分公司便立即召开全省防台风紧急部署会,针对江海堤防项目成立了重大灾害事故应急处理小组,并启动了应急预案。台风过后,福建省分公司总经理刘国钦也立即带队赶赴在台风中受灾较严重的牙城镇,实地查看堤防受损情况,并与中国大地财险福建省分公司沟通协调共保堤段查勘定损事宜。

  “玛莉亚”共造成福建霞浦、福鼎、罗源、福清等地53条海堤受损,估损超600万元。莆田秀屿水利部门、福能保险经纪公司、中国人保财险福建省公司高效协作,在海堤灾损后36小时内完成了堤防快速查勘和保险理赔工作,于7月13日就将首笔赔款转入秀屿区水务局;平潭、连江、福清等地也于7月底前赔付到位;福鼎、霞浦海堤受损较多,经过紧张有序的估损、协商、定损、理赔,最后2笔赔付款于8月13日全部到位。

  在这场防台战役中,堤防保险的经济、管理、社会效益十分显著。经济效益方面,通过“总额控制、定点支出”保险模式,形成了“一方有难、八方支援”的应灾格局,提高了财政实际支出的精准度,放大了财政资金的使用效益,分担和转移了受灾点灾损修复的压力和风险。管理效益方面,出险堤防的管理单位可及时获赔,用最短时间修复受损堤防设施,有效提升了江海堤防设施抗灾抢修能力;保险公司不仅负责灾后赔偿,还将风险管理服务前置到堤防安全动态监测和隐患排除上,可防患未然。社会效益方面,通过商业保险,有效应对了重大自然灾害风险,有力保障了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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